“在外东躲西藏的日子真是让人没法过,我应当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5月21日中午时分,在安康市石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因组织传销且非法获利被列为网上逃犯的刘女士,在外逃匿2年后,最终选择了投案自首。 2011年底,刘女士通过他人介绍进入传销组织,后逐步发展为该组织当中的骨干成员,被享受“主任级别”待遇。为不断晋升级别以达到非法获取更大利益的目的,刘女士通过“拉人头”方式大量发展大线,甚至不择手段将自己的亲戚、朋友骗入到传销组织当中,最终导致多人上当受骗。 2014年该案案发后,刘女士选择了外逃,后被石泉县警方列为网上逃犯进行缉捕。然而,2年来,刘女士一直到处逃亡,甚至一度到砖工为工人做饭、到工地干苦力。 今年以来,随着打击“盗抢骗”活动的扎实推进,石泉县公安局经侦部门耐心细致开展刘女士家属的思想开展工作,最终促使这位“传销主任”投案自首。目前,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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