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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检察机关全程监督“民告官”案件

2016-05-25 12:21:13 孟亚旭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陈玮 陈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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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

去年近六成抗诉案改判

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在发布会上介绍,2015年共受理当事人申请监督案件34599件,同比上升1.6%,立案审查不服生效裁判的案件4033件、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1081件、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463件。去年抗诉案件的原判改变率为57.8%,检察建议的采纳率接近90%。

“通过制定《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试行)》,全面规范了检察机关的办案活动。”肖玮透露,2015年检察机关针对行政诉讼的不同环节提出检察建议4399件,“既监督了依法审判和执行,也推动了(政府官员)依法行政”。

肖玮介绍,针对行政诉讼“民告官”的特点,检察机关注重多种监督方式的结合和对诉讼全过程的监督,通过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等方式,从以往偏重对生效裁判的一元化监督,转变为对结果和过程的全面监督。

目前全国共7个省级院、20余个市县院单独设立了行政检察部门,其他检察机关也设立了行政检察办案组织或专职人员,逐步实现行政检察工作与刑事、民事检察工作的整体推进。

释疑

检察院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有哪些方式?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贾小刚介绍,检察机关主要运用“抗诉”和“检察建议”的方式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据悉,“抗诉”针对的是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裁定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调解书,即针对裁判结果的监督。

而关于“检察建议”,贾小刚解释,针对审判人员在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执行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检察院可以提出检察建议。而再审检察建议针对的则是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书。

此外,对于法院在行政诉讼中同类问题适用法律不一致、在多起案件中适用法律存在同类错误或在多起案件中有相同违法行为等情况,检察机关可以提出改进工作的检察建议。

本组文/本报记者 孟亚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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