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纪检机关查处8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6-05-25 09:38:30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
分享到:
|
浙江省 浙江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衢州市柯城区石室堰管理处负责人刘建设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14年至2015年,刘建设多次违规收受监管企业所送礼品及接受旅游安排。刘建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舟山市普陀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部部长夏良波违规发放福利问题。经夏良波审核同意,该公司违规以现金形式发放福利,共计人民币6.14万元。夏良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浙江省纪委) 安徽省 安徽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淮北市人防办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淮北市人防办虚列费用支出,套取财政资金,设立“小金库”,用于吃喝、购酒、发放津补贴。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市人防办党组原书记、主任于勤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并被免去市档案局(馆)局(馆)长职务。对此负有直接责任的市人防办人秘科原科长、市人民防空和防震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张云清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由副县级降为正科级。违纪款予以收缴。 2.马鞍山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办公室原副主任史云峰违规接受吃请等问题。史云峰长期违规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供自己使用;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史云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石台县实验小学校长夏文莉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石台县实验小学违规在幼儿点心费中列支学校教师参加有关活动的服装费和节日慰问开支;以开展羽毛球比赛等名义,违规给全体教职工发放购物券等奖品。夏文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4.灵璧县高楼镇钱梁村党支部书记李瑞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2016年元旦,李瑞在操办女儿婚宴过程中,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4000元。李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安徽省纪委) 福建省 福建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省食品药品认证审评中心主管药师王敏刚违规接受企业宴请问题。2014年7月,王敏刚在对某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检查期间,接受该企业安排的宴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给予王敏刚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赔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2.三明市明溪县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叶力生公款购送礼品问题。经叶力生审批同意,明溪县委统战部先后4次在该县海外联谊会报销购送土特产、茶叶等礼品的费用;叶力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经三明市委同意,明溪县委给予叶力生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按副科职级安排;追缴全部违纪款项。 3.漳州市华安县国土资源局违规发放购物卡问题。2015年2月,华安县国土资源局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共计5.25万元,作为春节慰问品发放给干部职工。该局党组书记、局长郑木根对上述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华安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福建省纪委) 江西省 江西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南昌县水利电力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经理李顺勇违规收受“红包”、私设“小金库”等问题。2015年6月3日,李顺勇违规收受工程承建商刘某某“红包”2000元。此外,南昌县水利电力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违规将资质借给他人使用,并将资质借用费和部分中标项目管理费28.32万元私设“小金库”,其中用于吃喝、购买烟酒食品等共计10.32万元、发放职工福利3.95万元,李顺勇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经南昌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免去李顺勇经理职务,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2.铅山县虹桥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侯世武、副所长祝益恒违规接待问题。2014年1月至2015年1月,铅山县虹桥国土资源管理所用公款购买香烟共计2.684万元用于公务接待;在单位食堂接待客人用餐过程中,11次采购野生保护动物制作菜肴,分管副所长祝益恒负直接责任,所长侯世武负主要领导责任。经铅山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祝益恒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侯世武党内警告处分。(江西省纪委) 山东省 山东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滨州市海河管理局党支部委员、副局长刘红心公车私用问题。刘红心违规使用单位公车接送亲属,滨州市纪委给予刘红心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退缴相关费用。 2.济南市市中区商务局公款购买节礼问题。济南市市中区商务局公款购买节礼,共计支出5.721万元,由下属单位和服务对象报销。济南市市中区纪委监察局给予时任局党委书记、局长于彬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3.潍坊市寒亭区地震局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潍坊市寒亭区地震局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共计3.4万元,寒亭区纪委给予时任局党支部书记、局长王作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予以收缴。(山东省纪委) 河南省 河南省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项城市第一实验中学副校长高广峰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2015年11月28日,高广峰在办理其岳父丧事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取下属礼金9700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2月1日,项城市纪委给予高广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2.柘城县第二实验中学违规长期租车、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该校长期违规租用个人车辆作为学校公务用车,并支付租车费用27万元;该校违规发放教师课时补助费31.2673万元。校长梁万璋对上述问题应负直接责任。2016年3月24日,柘城县监察局给予梁万璋行政撤职处分。 3.汝州市庙下镇南杨庄村党支部书记杜建设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1月,庙下镇计生办拨给南杨庄村村室建设补助款3.17万元,杜建设以2015年度计生工作误工补助名义将其发给村“两委”9名成员,随后用建筑业发票入账报销。2016年4月15日,汝州市纪委给予杜建设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收缴9人违纪所得。 4.漯河市史志档案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英才等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4年12月,王英才和副局长王献民、纪检组长赵清智在昆明参加培训期间,违规到腾冲和西双版纳游玩4天,后将8480元旅游费用在单位报销。2015年12月18日,漯河市纪委给予王英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王献民、赵清智党内警告处分,责令个人承担旅游费用。 5.焦作市解放区农林水利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该局违规向职工发放各类补助共计3.97万元,原局长马全喜对此应负直接责任。2015年12月23日,解放区纪委给予马全喜党内警告处分。 6.南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陈艳波违规租用车辆问题。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该局违规长期租用他人车辆使用,并支付租车费用3.6万元,陈艳波对此应负直接责任。2016年2月5日,南乐县纪委给予陈艳波党内警告处分。 7.淇县农机局原局长崔炳灿、杨致远违规支出烟酒等招待费问题。崔炳灿在担任局长期间,安排会计将国有资产转让费账外保管,且违规支出烟酒等招待费用18.5427万元。2016年3月18日,淇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崔炳灿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降为科员);杨致远在担任局长期间,延续账外保管转让费,且违规支出烟酒等招待费用5.323万元。2016年2月26日,淇县纪委监察局给予杨致远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河南省纪委) |
相关阅读:
- [ 05-04]福建纪检机关"五一"严纠"四风"|明确12种扶贫专项资金使用问责
- [ 02-25]长沙纪检机关去年为194名党员干部澄清不实信访
- [ 02-22]中纪委:反腐需共同努力 仅靠纪检机关一事无成
- [ 10-08]纪检机关针对两节特点明察暗访 坚决治住节日病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