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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保法实施一年 专家打分及格:配套法规需跟上

2016-05-25 07:47:55 孙秀艳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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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新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评估报告

制图:蔡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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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新环保法,因为增加了按日计罚、环评区域限批、环境行政拘留等强制措施,被喻为“长出了钢牙利齿”。但一年的实践表明,只有配以更强健的“咀嚼肌”,这些“钢牙利齿”才能更有威力。

5月22日,由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王灿发教授牵头、6所高校专家参与的新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评估报告正式发布。北京大学教授汪劲认为,新环保法实施一年成果丰硕,这一方面得益于法律本身,另一方面也得益于中央在过去一年颁布多个文件的保驾护航,但作为环境领域的基础性法律,需要单项法律具体规定增强其可操作性,目前保障其更好实施的抓手还不够。

诸多环境管理措施综合起效,“守法成本高、执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现象有了改变

原环保法偏软一直为人诟病。去年元旦起实施的新环保法,因为新增了诸如“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环评区域限批”“环境行政拘留”和“限产停产”等强制措施,被喻为“长出了钢牙利齿”。报告认为,这些措施的严格执行,是新环保法实施一年来最精彩的亮点。

“按日计罚”是对经行政处罚仍不改正的违法者的一种处罚措施,也是改变“守法成本高、执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现象的一项重要举措。在新法生效前,除个别地方根据地方立法规定按日计罚外,全国的环境行政处罚基本上都是实行“一事不再罚款”原则,导致一些违法排污者宁可被一次性罚款也不停止排污。

针对这种状况,新环保法将“按日计罚”作为一种执法措施予以法律化,明确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经抽样调查,实施按日计罚后,处罚后的改正率在85%以上,有的地方甚至达到95%以上。

据统计,2015年全国范围内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715件,罚款数额达5.69亿元(不含山东2—6月份数据),适用按日计罚措施的案件数总体呈上升趋势。报告认为,这一措施的实施,大大增加了企业的违法成本,对促使违法者尽快停止违法起到良好作用,同时对预防环境违法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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