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报记者昨天从海淀法院了解到,日前该院对多起离婚案件进行调研,发现因无法找到被告、送达难的案件呈增长之势,进而致使离婚难上加难。法官提示,当事人一方面要树立正确的婚恋观,认真对待婚姻,理性经营婚姻,同时对于一方下落不明的,配偶可申请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以此解决离婚。 案例一 外地郎遇上落跑新娘 小刘是从湖南农村到北京打工的“北漂”,2015年1月,同在北京打工的舅舅为他介绍了北京姑娘小李。小李在海淀一家超市当收银员。此后双方迅速建立恋爱关系,共同居住在小李父母家。同年7月20日,二人在海淀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小刘父母还在湖南老家筹备婚礼。谁料,三天后小李称与朋友出去玩,后一直未归,也没去单位上班。 无奈之下,小刘父母尴尬推掉了筹备得当的婚礼。2016年1月,小刘向法院起诉,称因长时间联系不上妻子,无夫妻感情,要求与其离婚。 诉讼中,小刘提供了妻子父母家地址和妻子之前用的手机号,无奈小李父母表示女儿以前也出现过离家出走的情况,不知道她现在何处,也没有联系方式,小李的手机也一直关机。 案例二 百万送妻读博遭抛弃 2004年,李先生与张女士在一次饭局上相识,半年后李先生因与妻子关系不和离婚,后对小自己8岁的张女士展开热烈追求。双方于2005年7月登记结婚。 婚后双方一直未生育子女,后来张女士提出想去美国读博士,李先生几经劝解,无奈妻子主意已定。2008年,张女士留学美国,李先生给予各项资助共150余万元。让他没想到的是,就在妻子博士毕业前夕,他却被告知起妻子已经和同学好上,要求与其离婚。 李先生表示不能接受,妻子随后更换手机号码,并与新欢另觅住处,拒绝与其联系。2015年8月,李先生将妻子张女士诉至法院,称因一直联系不上,双方分居多年,毫无夫妻感情,要求离婚,并要求张女士返还读博士期间为其花费的费用150余万元。不过该案中,李先生仅提供了张女士的户籍地址,不能提供其他信息。 法官提示 加强婚前了解 海淀法院民一庭法官卢秋提醒称,婚前双方应树立正确的婚恋观,认真对待婚姻,理性经营婚姻。加强彼此了解,就对方人生观、价值观、消费观等各方面进行全面了解,不应急于嫁娶,以免遇人不淑。 留存离婚证据 另外,当事人应加强证据保全意识,就对方出轨、家暴、恶习、分居等情况,留存相关证据,以免败诉。最后,如果对方下落不明,配偶可申请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 |
相关阅读:
- [ 05-23]漳州:一男子二次酒驾被查吊销驾照并拘留
- [ 05-23]厦门某男子开着租的车“撩妹” 竟惹对方男友驾车追撞
- [ 05-23]莆田:男子微信卖毒品暗语“白” 民警连夜设伏擒获
- [ 05-23]湖南一男子恐吓上司 警方在其住处查获爆炸物
- [ 05-23]男子三入火海救人烧成“炭人” 留满地血脚印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