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海南高院就陈满申请国家赔偿案有关情况作出说明

2016-05-13 14:30:29 付美斌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3月30日上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陈满申请国家赔偿案举行公开听证。图为陈满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大门外接受媒体记者采访。中新社记者骆云飞 摄

中新网海口5月13日电(记者 付美斌)5月13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陈满申请国家赔偿案有关情况作出说明。

一、陈满申请国家赔偿案有关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三)项关于审判机关行使职权侵犯他人人身权利,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且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的规定,陈满被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浙刑再字第2号刑事判决宣告无罪,依法有取得赔偿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海南高院作为作出原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应为赔偿义务机关。

关于陈满请求支付人身自由赔偿金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作出赔偿决定、复议决定时国家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尚未公布的,以已经公布的最近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准”。因最高人民法院目前还没有公布2016年作出赔偿决定应遵照的上一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海南高院以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5月27日公布的上年度即2014年度国家职工日平均工资219.72元为准计算人身自由赔偿金。陈满被无罪羁押监禁8437天,应向陈满支付人身自由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为:219.72元×8437天=1853777.64元。

关于陈满请求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问题。陈满被错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被无罪羁押监禁8437天,人身自由被剥夺超过23年,应认定为遭受了严重的精神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综合考虑陈满被错误定罪量刑,长期剥夺人身自由的具体情况,支付陈满精神损害抚慰金90万元。

经海南高院与陈满协商已达成一致的赔偿协议,支付陈满人身自由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人民币2753777.64元,同时,陈满不再向海南高院提出其他国家赔偿申请。

二、陈满案的反思

陈满案的纠正是国家法治建设进步的成果,从疑罪从有、疑罪从轻、疑罪从挂到疑罪从无,实证了法治建设的进步和完善。

陈满案是司法界的痛,都应该认真总结、深刻反思,从中汲取教训。海南高院结合司法体制改革,举一反三,今年全面组织生效案件的评查“回头看”,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并通过案件研讨、庭审点评、岗位培训等,狠抓审判管理,进一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牢固树立科学的司法理念,毫不动摇地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坚定不移地落实司法责任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守司法公正的底线,防范错案的发生。(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