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病区,查丽俊就是那些曾经想要轻生的、不愿面对现实的、对未来绝望的患者重燃希望的“一米阳光”。 2008年的一天,病区收治了一名仅36个月大、被父母因不堪昂贵医疗费用而遗弃的艾滋病女婴。初来乍到,女婴哭闹不止。“妈妈!妈妈!”一声声凄厉叫声,让人心如刀绞。查丽俊不忍心了,她除承担每天常规护理外,毅然承担起了母亲的职责:准时喂三餐、及时清理大小便、翻身拍背、洗漱……原本看不出模样的小女孩,在查丽俊的精心呵护下,顿时变得干净清秀起来。期间,查丽俊与护士们一次次自掏腰包,买褥疮膏、奶粉、尿布;还亲自为孩子涂擦、按摩,治疗女婴臀部的多处皮肤溃烂,并每天坚持抱着女婴讲故事……经过一个多月的精心治疗护理,女婴病情逐渐稳定。民政局工作人员来接她出院时,孩子紧紧搂住查丽俊的脖子,说什么也不愿放手。看着“妈妈”面露难色了,懂事的孩子说,“宝宝先回去,查妈妈一定要来看宝宝。”时至今日,当年那个被遗弃的孩子长大了、病情稳定了,查丽俊依旧隔段时间就去看看她,延续那段母女般的感情。 整整25年,查丽俊无怨无悔地坚守在高传染性医护岗位,奋战在传染病应急救治的最前沿,将“一米阳光”送给那些遇到磨难的生命。她,用赤诚的心、满溢的爱,践行着医务人员的职业操守和对生命的敬重。 |
相关阅读:
- [ 12-01]关注艾滋病日:北京唯一高校艾滋检测室允许匿名
- [ 12-01]媒体探访河南艾滋村:病患融入社会 年轻人不回来
- [ 11-30]闽艾滋新病例 50岁以上占25.5%
- [ 11-27]非洲“儿童新娘”增 恐扩大艾滋疫情
- [ 11-27]非洲“儿童新娘”增 恐扩大艾滋疫情
- [ 11-23]鲤城区举办“青春健康 预防艾滋”宣传服务活动
- [ 09-06]官方回应"河北艾滋第一案"女孩面临失学:已安排好学校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