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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租房试点专项配租职场新人 申请人须小于35岁

2016-05-12 07:07:04 王萍 来源:北京晨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记者昨天从市住建委获悉,北京启动公租房向无房新职工配租试点,490套公租房均为公开摇号后剩余房源。昨天首日登记,燕保·辛店家园180套房源,已经登记174户,其中京籍家庭129户。苏家坨项目240套房源,登记1户,为京籍家庭。朗悦嘉园项目70套房源,实际登记23户,京籍19户。

收入无限制 年龄职业是“门槛”

记者在市住建委官网上公布的《关于面向新就业无房职工开展公租房配租试点公告》中看到,参加本次配租试点的新就业无房职工,须为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35周岁,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如申请人具有外省市户籍,除了满足上述条件外,须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公告还特别提出,申请人工作单位须在京注册,所处行业符合本市产业发展需要,未列入北京市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

公告要求,配租申请以家庭为单位,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配租一套公租房,已签约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房的家庭,不得参加此次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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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新职工住房支出

记者了解到,此次配租对象为新就业无房新职工,在收入上不做限制,仅在年龄、住房以及就业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调查,当前北京租房需求较为强烈的群体主要是新就业人员,“通过配租公租房,可以给新职工家庭一个更为稳定的居所,减轻他们的住房支出负担,让广大青年家庭可以安心工作、舒心生活,把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创新创业中去。”

户籍工作不“跨区” 可优先配租

在配租方面,如果申请人具有公租房项目所在区户籍及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家庭,则可“优先”第一次序配租。第一次序申请家庭全部完成配租程序后,房源仍有剩余的,再面向其他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申请家庭进行配租。

本次配租试点的房源均为已实行面向本市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公开摇号、先到先得和集体租赁后剩余的房源项目,共计490套,全部为市投资中心持有并运营的公租房项目。具体包括:位于海淀区西北旺镇的燕保·辛店家园公租房项目180套、位于房山区长阳镇的朗悦嘉园公租房项目70套、位于海淀区苏家坨镇的苏家坨公租房项目240套。其中,海淀区房源仅接受符合条件的城六区户籍及在海淀区工作的外省市户籍家庭申请。

本次配租采用经专业机构评估测定的相对应的市场租金单价。其中,苏家坨公租房项目的租金标准最低,为31元/㎡·月。朗悦嘉园公租房项目租金标准为33.5元/㎡·月,燕保·辛店家园公租房项目租金标准为39元/㎡·月。

按登记顺序选房 不设套型限制

此次选房不设房源套型限制,申请人可按照居住意愿和承受能力,在可选房源内,自主选择需要的套型。配租租赁合同期限为3年,主要是为了解决这些家庭的过渡性、阶段性住房需求。

市投资中心根据意向登记顺序,按照登记家庭与房源2:1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名单,报送市住建委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结果于6月下旬在市住建委和市投资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然后于7月陆续组织资格审核合格的申请人办理选房、签约及入住手续,配租完成后,相应资格和顺序号不再保留。在同次序内,采取按登记时间先后排序选房。

此次意向登记将持续至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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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居住与产业合理布局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配租的公租房项目,明确了项目区户籍和在项目区工作的申请家庭可优先配租,其中海淀区的两个公租房项目仅接受城六区户籍及在海淀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符合条件的新就业职工申请。“通过配租先后次序的安排,有利于引导居住与产业的合理布局,促进人口有序疏解,实现产业、城市和居住的有机结合、有序发展,促进职住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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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登记提高配租效率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配租试点将采取项目登记制,有利于申请家庭结合自身需要选择房源,扩大了房源选择空间。在配租上,现场登记、先到先得,减少中间环节,提高配租效率。

北京晨报记者 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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