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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北“草原天路”收费遭质疑 官方称合理合法(图)

2016-05-10 19:24:39 肖光明 张鹏翔 崔涛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张家口5月10日电(记者 肖光明 张鹏翔崔涛)素有“中国66号公路”美誉的河北省张北县“草原天路”自5月1日起收取门票一事,近日引发关注。收费模式是否合理?对此,当地官方10日回应称,“草原天路”收费合理合法,规范管理势在必行。

资料显示,张北“草原天路”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张北县和崇礼县交界,是由张北县人民政府于2012年9月投资3.25亿元建设,全长132.7公里,是连接崇礼滑雪温泉大区和张北草原风情大区的一条重要通道。自2012年建成通车以来,吸引了大批自驾游发烧友,2015年全年旅游季节接待游客33万人次,最多一天车流量达6000辆次。

游客、当地居民质疑收费不合理

10日上午,在张北“草原天路”黄花坪入口处,中新网记者看到,张北草原天路服务中心开设售票窗口,停车场上有多名身着协警制服的工作人员正在指挥交通。几名身着白色制服的工作人员正在“草原天路”入口处设置路卡进行验票。据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收费标准为每人次50元,“草原天路”全程共设有6个验票口。

中新网记者驱车行驶在“草原天路”上,虽已初夏时节,草原的天气依然有淡淡的凉意。一路驶过,在蔚蓝的天空和成片云海的映衬下,一架架白色的风车构成一幅令人心旷神怡的美丽画卷。

在“草原天路”沿线,中新网记者看到,挂着多地号牌的车辆行驶在公路上,时不时有游客将相机探出窗外拍摄沿线美景。

一名来自沈阳的游客说,他来张北出差,听说“草原天路”风景优美,想顺便游览下。“没想到还要买门票,50元的定价有些高了。”

一位来自天津的游客说,他们是全家驱车来此游玩,“草原天路”景色真的很美,但收费有些不合理。这本来是一条公路,来此游览的都是自驾游游客,游客观赏的都是自然景观,如需要缴纳环保、维护费用,也应改为按车次收费,不应按人次收费。

张明(化名)是“草原天路”沿线的一家旅馆老板。他表示,对于天路收费,沿线很多旅馆经营者都不支持。就在几天前,因为担心收费影响客源,影响旅馆收入,他们曾去张北县人民政府反映情况,要求“草原天路”免费,最后政府答复称,门票可以在两日内使用,免费不可能。

张明说,只有沿线附近的村民进入“草原天路”免费,张北县城的居民进入“草原天路”也需要购票。“收些卫生费、人员费就好了嘛,按人头收不合理。”

在“草原天路”上,几名骑行的游客进入中新网记者视野。其中一位王姓骑行者说,他们是张北县城的居民,以前经常来“草原天路”骑行。“我们没有买票,我们是骑自行车从小路绕过了关卡。”

当地政府称收费合理

在“草原天路”上,中新网记者看到很多工作人员开着印有“草原天路”标志的绿色吉普车在路上巡视,此外在验票口处,也停有类似的吉普车。在张北县草原天路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记者看到近40辆绿色吉普车整齐地停在院内。该公司工作人员称,张北县草原天路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由张北县政府管理。

对于张北“草原天路”收费是否合理?有何依据?收费用于何处?

张北县人民政府在给媒体的新闻通稿中回应称,“草原天路”的知名度逐渐提高,由于缺乏规范管理,经常是垃圾遍地,草场植被破坏严重,给交通造成了极大的不便和拥堵,也给环境带来了极大的破坏。为了保护生态、加强管理,3月25日“草原天路”两侧一公里范围内被张家口市政府批复为市级风景名胜区,依据《国务院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进入风景名胜区的门票,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出售,门票收入将用于生态的保护和管理。

5月1日,张北县物价局做出了《关于草原天路风景名胜价格的批复》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进行发布。按照《河北省价格听证目录》(冀价政调【2015】282号)第五项“利用公共资源建设景区门票价格及景区内交通运输价格”,明确听证组织部门为“省、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扩权县(市)价格主管部门”。张北县是扩权县,有权制定“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由于“草原天路”涉及张北、万全、崇礼三个县区,为了便于工作的开展,张北县接受万全、崇礼两个区的授权,对132.7公里“草原天路”有管理权限。4月29日,由张北县物价局组织了门票价格听证。根据前期进行的草原天路管理成本核算,共核定成本费用为6435.98万元,按照去年游客33万人计算,成本为每人次51.25元,最终定价为50元/人。

张北县人民政府表示,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今年将新建4个停车场,停车场总面积达到12万平米,停车位3428个,新增加500个垃圾箱、设置5处垃圾移动转运站,购置10辆20吨垃圾压缩车。

“草原天路”景区门票到底由什么部门收取?张北县旅游局局长杨亮表示,在2015年,张北县曾经对“草原天路”游客进行收费,当时由公司作为主体负责收费,由于收费主体有问题,所以停止收费。今后“草原天路”收费主体为张北县旅游局,草原天路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只负责为政府提供服务。对于天路上巡逻的绿色吉普车,杨亮称,车是由草原天路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的。此前张北县曾与该公司签订协议,现在部分人员聘用协议还没履行完。

对于“草原天路”的管理模式,杨亮表示,要管理“草原天路”,政府投入很多人力、物力,张北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资金短缺。如果“草原天路”交由公司开发,收费的主体又不符合规定。

对于是否应该收取门票?杨亮表示,门票费用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草原天路”以后会规范管理。以前,由于没有管理,“草原天路”的环境被破坏得很严重,路两旁的草地很多都已荒芜。“现在‘草原天路’越来越有名,如果游客来此游览,看到的是一个脏、乱、差、堵的‘草原天路’,他以后估计就不会再来旅游,这对张北县旅游产业的发展更不利。”

专家称门票问题要做到公开公平

社会学者、旅游专家刘思敏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表示,2013年以来,随着河北省张北县“草原天路”为越来越多的人所了解和向往,大批量游客纷纷进入,这既给环境维护和治理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也使旅游基础设施需求暴增与供应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张北作为国家级贫困县,当地政府很难免费提供与游客的需求相适应的旅游公共设施和旅游基础服务。向过往游客收取一定的费用(门票),主要用于增建路牌、停车场、观景台、垃圾箱、旅游厕所等基础服务设施,增大“草原天路”沿线垃圾清理、市场治理、交通疏导、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投入,既可维护“草原天路”沿线的环境,又能给游客带来更好的出行和观景体验,从这个现实角度出发,“草原天路”收费堪称合情合理。甚至当地政府从中获取一定收益也在情理之中,因为总比面对“草原天路”环境日益恶化和游客需求难以满足,政府却不作为要好得多。

刘思敏认为,比质疑其审批程序更重要、更迫切地是,如何解决“草原天路”这样的公路型景区门票定价及利益相关方的公开公平问题,并由此给国内相似景区提供一个全新的管理样板。因此,社会舆论和河北省有关方面有必要敦促张北县政府确立几条规则:

其一,确立“合理成本合理利润”的门票形成机制。因为公路本身具有公益性,变身景区收取门票的合理性在于——当地政府无力为外来游客提供旅游公共服务,不得不向前来消费的游客收费支付成本,所谓“取之于游客,服务于游客”,最基本的原则当然必须主要是基于成本定价,而不是成为地方政府或企业谋取暴利的工具。而且,游客主要是喜欢公路沿线的自然景观,完全没有必要投入巨资进行过度开发。

其二,仿效上市公司,按年度公布经过第三方审核的财务报表,使其经济运行置于全民监督之下。

其三,按照《旅游法》,选择有代表性的游客参与价格听证会,根据公开、可信的财务报表,决定下一年度价格调整,暴利了就降价,亏损了就提价,对价格实行动态管理,确保门票收费主要专款用于该景区的开发、管理和维护,而不是所谓的“收支两条线”。

其四,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方案,保障非旅游观光的车辆免费正常通行。在不能提供替代公路的情况下,比如,可直接规定大货车和客运大巴免费通行;对走完全程的小客车及旅游大巴,可采取起点买门票、终点退门票的方式,实现甄别,同时可以通过规定这些小客车或旅游大巴必须在多长时间内走完全程的方式来避免“鱼目混珠”。因为如果不是真正通行为目的,而是停留观光的话,在高原上其绕行的油费、时间等成本将高于其门票支出,得不偿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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