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九省市试点导游自由执业 游客可网购个人导游服务

2016-05-10 07:01:33 田虎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分享到:

□执业监管

拉私活及违规导游或被“吊证”

记者从国家旅游局了解到,对于自由执业的导游以及提供导游自由执业业务的机构将出台一系列监管措施。其中,5月中旬将制定完成导游自由执业示范合同,包括导游自由执业服务示范合同、提供导游自由执业业务的机构与导游的服务合同、提供导游自由执业业务的机构与游客的服务合同等。旅行社业内人士表示,合同的制定意味着导游即使想自由执业也必须有合法的组织机构作为依托才能在试点地区开展相应导服业务。对此,《导游自由执业试点管理办法(试行)》中也明确规定:导游不经过网络预约平台或线下自由执业业务机构,自行开展自由执业业务的,按照《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处罚;即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同时,《办法》中还提出:自由执业的导游不得从事讲解、向导以外的其他业务;而自由执业的导游人员强行推销商品和服务,向旅游者兜售、变相兜售物品的,推荐不具有合法资质的餐饮、住宿、购物场所的,均可按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相应条款进行处罚。而自由执业导游人员一旦违反《办法》规定被吊销导游证的,自处罚之日起未逾3年的,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并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向社会公布。此外,对于提供线上导游、线下自由执业业务的机构,《办法》规定其不得篡改交易、评价、投诉等数据信息,不得吸纳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人员开展导游自由执业。如有违反情节严重的,将不再作为提供导游自由执业业务的机构,开展相关服务,停止其与全国导游公共服务监管平台的数据对接,并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向社会公布。

□市场影响

游客可随时网购个人导游服务

昨天,记者致电各大旅行社获悉,目前一些大型旅行社已经开始准备上线导游自由执业的相关服务产品,未来游客可以像打车、订门票一样,随时随地网购个人导游服务。

携程旅游相关负责人透露,携程旅游已经接到国家旅游局关于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启动的通知,携程将按照国家旅游局和地方主管部门的要求,搭建导游网络预约平台,提供线上导游自由执业业务,将优秀导游向游客推广。该负责人表示,这意味着在线旅游平台除了卖机票、酒店、旅游团、门票、租车等,还将开卖“导游”。游客可以通过线上包括手机端预约、支付、点评导游,就像打车、订门票一样。

孙立群告诉记者,将来导游在服务过程中的表现都会体现在平台上,如果哪个导游服务得不好,游客都能在平台上一目了然。携程旅游事业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导游自由执业后对导游市场和消费者有重大利好。“能充分运用信息技术,促进供需信息更加对称,促进导游与游客实现双向选择,同时对于导游个人也是机遇和挑战,促使导游用优质服务获取更多执业机会,发挥市场的力量对导游进行优胜劣汰。此次试点有助于让导游群体更有尊严荣誉,让旅游者更幸福。”

□专家观点

自由执业将有效遏制“购物团”

中国旅游研究院副研究员杨彦锋表示,未来散客化是旅游行业的大势所趋,跟团游的减少让导游自由执业的监管变得更加重要,此次试点对于游客来说是一大利好,一方面能够自主选择放心的导游服务,可以更加灵活地安排自己的出游行程。另一方面也将有效遏制“买团”、“购物团”现象,因为原先导游没有单独作为一个生产要素出现,议价能力低,必须通过旅行社委派,夹在旅行社和景区、购物店之间。如果开放自由执业,以后导游会更有话语权,除了在旅行社带团,自己也能通过相应机构为游客提供单项服务。其实以往能“买团”的导游只占一部分,他们需要和旅行社有很好的关系,才能拉到有利可图的好活儿,其中很多人也是因为平常的固定收入得不到保障才迫不得已这样做。未来放开自由执业,这种买团现象会有所减少,同时也有利于让市场回归到导游的服务价值本身上来。

京华时报记者田虎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