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给领导干部的“治家箴言”
2016-05-08 09:49:16 来源:党建网 责任编辑:林晨 赵舒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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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个人事项报告制度 省部级领导干部离婚、再婚要不要报告?身边人出现重大事件要不要报告?当然要报,第一时间就要报告,要报告发生了什么事,报告是什么原因。不要突然来了一个网上信息,我们不知真假,再去核实就被动了。 ——2014年1月14日,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有的子女家属长期在国外也不报告,在国外定居的按规定要报告,但他们也不是正式定居,就觉得可以不报告。有的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不向组织报告,离婚、结婚多少年了,组织都不知道。有的弄了很多证件,护照好几本,还有假身份证。这些事情不要报告吗?懂规矩就应该报告,隐情不报的,一是不懂规矩,二是这里面怕有不可告人的隐情。 ——2015年1月13日,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严格执纪,让规矩起作用 干部子弟也要遵纪守法,不要以为是干部子弟就谁都奈何不了了。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处理,而且要从严处理,做给老百姓看。 ——2016年1月12日,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对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问题,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都有明确规定,关键是要落实到位,让规矩起作用。 ——2015年2月27日,在主持中央深改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时强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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