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整形美容协会数据显示,去年我国医疗美容产业高达4000亿元人民币,且以每年约30%的增速发展。整形美容属于医疗行为,相关的准入以及操作,国家都有着严格的规定,但是记者在采访时发现,没有资质就开设美容培训班、开设整形诊所、没有行医许可就进行注射打针的现象在微整形行业愈演愈烈。 曝光后的微整形培训机构仍营业 半年前,新闻频道曾经报道过一家非法微整形培训机构的培训场景。记者参加一家培训机构的“微整形”培训课程,培训地点就设在了没有进行过专业消毒的宾馆里。而这些受培训的学员没有一个人具有行医资格。尽管对人面部神经血管分布并不了解,但是在培训机构老师的指导下,他们还是互为试验品,操练起了微整形注射。 为了日后更好地给顾客打针,在课堂上,学员们要在头部多个部位进行注射练习,包括太阳穴、眼睛周边等一些神经血管集中分布的地方,由于很多学员是初学者,操作不熟练,一些学员手拿针筒时都是哆哆嗦嗦,个别人在戴好了手套之后还会拿药瓶或者别的物品,被污染了的手套没有更换就又给学员直接打针,有的学员还干脆摘下一次性手套、不进行消毒就练习注射。 就在节目播出后当天,这家培训机构的网站就被关闭了,然而半年时间过去了,再次打开网站的时候,记者看到,他们仍在北京、上海、深圳、郑州等地开展注射培训。培训的项目包括了除皱、填充、瘦脸、溶脂、注射等课程。记者致电后了解到,现在每期学员差不多都有二三十人,培训费仍然是半年前的价格每人8800元。 一针玻尿酸扎额头 女孩左眼失明 看到半年前被我们曝光的微整形培训机构并没有受到惩处,依然在肆无忌惮地招收微整形学员,经过五天的培训,这些学员就可以出师,很多人也就开始了他们的“微整形注射师”的职业生涯。这些没有专业医学知识的人在给顾客注射后,后果是可想而知的。就在不久前,一位二十七岁的姑娘就遭遇了一辈子都难以忘却的惨痛经历。 27岁的李萌在大连市经营着一家咖啡店,去年,她在一位没有微整形从业资质的朋友那里,注射玻尿酸对额头进行填充的时候,发生了意外。 李萌告诉记者,当时自己让给她注射的人赶紧把针拔出去,也就在一瞬间她右眼看见针管带出了很多血喷在地上。事发后,李萌先后来到了当地的医院进行治疗,虽然经过了紧急处理,但她的左眼始终无法看到光亮。随后,李萌被家人转送到解放军总医院第一附属医院。 经过几个月的治疗,虽然李萌左眼的外观已经看不出什么异常,但是她却因为这次注射而导致左眼失明。而替李萌交了3万块钱治疗费后,那位给她做微整形的朋友却再也联系不上。 美容店 美甲店纷纷转行微整形 李萌进行微整形的地方并不是在正规的整形医院,而是在一个没有医疗资质的私人美容作坊里。一位原本健康的女孩,却因为本不该发生的医疗事故,左眼失去了光明,不禁让我们为她叹息。而记者走访调查发现,目前,在我国非法进行微整形的私人作坊比比皆是,不仅美容院有,发廊、美甲店也都做起了微整形的生意。 记者在一些消费服务类网站上输入“微整形”几个字,马上就显示出了上百条商家的信息。很多美容院的微整形项目已经有了不少消费者的评价。记者联系了其中的几家。 在和这些微整形商家联系时,记者注意到,很多商家的服务内容上虽然标注了有微整形的项目,但是当陌生人致电时,美容院的工作人员还是非常警觉地含糊其辞,直到记者表示是熟人介绍来的,他们才同意记者前去店里当面咨询。根据店家提供的地址,记者来到了一家美容院。 为了做成记者的生意,店家还告诉记者说,垫了下巴之后,下巴变翘,就可以兜财,而且人的运势都会变好。 除了美容院,一些专门做美甲的店也做起了整形的生意。当记者问道在哪里进行注射,美甲店老板告诉记者就在屋子里的这两张做美容的床铺上。记者注意到,这里堆积着一些杂物,卫生条件无从谈起。而相比一些美容院、美甲店,一些靠微信来拉顾客的微整形工作室显得更加隐蔽,在交了定金后,记者被允许前去他们的工作室,而这个工作室是在一处小区的地下室。 公寓变身手术室 注射药品无批号 这些美容店和美甲店的老板告诉记者,他们平时做美容或者做美甲的利润与做微整形来比,简直是天壤之别。但微整形的利润到底有多少,他们都不愿意向记者透露。那么,这些所谓的整形师,他们向顾客兜售的药品到底是从哪来的?这些药品又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呢? 按照一位知情人提供的线索,记者来到了一家微整形店,以为记者要做微整形,这位自称是医生的人开始给记者推荐起了药品。 医生告诉记者,总共需要注射6支玻尿酸2支肉毒素,价格一共是14800元,而在聊天中,他还给记者推销起了别的微整形项目,水光针以及美白针等。 |
相关阅读:
- [ 04-14]谨防“微整形”成为“危整形”
- [ 03-29]做美瞳线烧伤眼角膜 接发做完掉不停 微整形纠纷多
- [ 03-21]微整形培训班打“北大”旗号收钱 发结业证穿帮
- [ 03-18]“三无”人员大胆非法行医 微整形成“危整形”
- [ 03-16]微整形整不死人就可以乱整吗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