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际> 国际要闻 > 正文

美国对中兴等多国企业便携式电子设备发起“337调查”

2016-05-06 10:16:27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林晨 李艳  
分享到:

新华社华盛顿5月5日电(记者 高攀 郑启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5日宣布,对中兴、联想、索尼、三星等多家全球知名电子企业在美销售的部分便携式电子设备产品发起“337调查”,以确定它们是否存在专利侵权行为。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当天发表声明说,涉案产品是包括智能手机在内的、可播放用户存储媒体文件的便携式电子设备,调查对象包括中兴、联想、索尼、三星、LG、HTC、黑莓、摩托罗拉。

声明说,新加坡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及其美国分公司今年3月24日提出申诉,指控美国进口及在美国市场销售的上述便携式电子设备产品侵犯了该公司专利,请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有限排除令及禁止令。

所谓“337调查”得名于《1930年美国关税法》第337条款,后经历数次重大修订。根据该条款,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有权调查有关专利和注册商标侵权的控告,也可开展涉及盗用商业机密、商品包装侵权、仿制和虚假广告等内容的调查。“337调查”的调查对象不仅包括外国企业,也可涉及美国本土企业。

根据有关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启动“337调查”后,必须在45日内确定终裁的目标时间,并尽快完成调查。通常案件需要在一年内作出裁决。如果涉案企业被裁定违反了第337条款,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发布相关产品的排除令和禁止令,这意味着涉案产品将彻底丧失进入美国市场的资格。

随着中美之间贸易往来增多,近些年中美之间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也在增多。针对这一情况,专家已经指出,中国企业在走向国际市场的时候,首先要做好知识产权布局,积极在海外申请专利,加强对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其次,要善于并且敢于运用知识产权规则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来应对各种知识产权纠纷。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