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讯 据阜阳新闻网报道,清明时节,人们用各种方式悼念去世的亲人。本来心情就不好,亲人的墓碑还被破坏,更让人难以接受。在阜南就出现一场墓碑被破坏引发的官司。 在法院的审理判决下,破坏墓碑的被告不仅赔偿对方财产损失,还需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2015年清明节前,阜南县某镇的张千为纪念已故的父母立了一块墓碑。因张千父母的坟墓位于肖红的承包地内,肖红在承包地上建设了房屋,肖红便以张千立墓碑没有和其协商,于2015年4月4日19时许,将张千立的墓碑推倒并损毁。张千得知后,立即报警,阜南县公安局对肖红进行行政拘留五日。 经评估,确定该墓碑价值5000元。张千要求肖红进行赔偿,但肖红认为,张千在其承包地内立墓碑存在严重过错,不愿赔偿。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公民合法的财产权应受法律保护。肖红故意将张千为其父母所立的墓碑推倒,存在过错,应当赔偿墓碑的损失。此外,张千支付的评估费2500元系为确定其损失的合理费用,肖红也应当赔偿。 法院还认为,由于墓碑是具有特殊意义的物品,寄托着死者亲属的哀思及怀念,肖红损坏墓碑的行为既不符合风俗习惯,也违反公共道德,给张千带来精神痛苦,法院酌情确定肖红赔偿张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法院同时认为,张千明知坟地在肖红家的承包地内,未与肖红协商,随意占用并立墓碑,也存在一定过错,可以适当减轻张千的赔偿责任。法院酌情确定由肖红赔偿张千合理损失的80%。 一审宣判后,肖红不服,提起上诉,阜阳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
相关阅读:
- [ 04-04]越战老兵千里扫墓31年 为千座墓碑献花
- [ 04-02]外媒:中国兴起清明为爱宠扫墓 墓碑价格最高2万
- [ 04-02]日媒称中国油田大幅停产:采油机如"墓碑"般矗立
- [ 04-01]汉白玉墓碑的“宠物公墓”不过是商业游戏
- [ 03-09]林国良:石材造精品 墓碑销全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