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小心“玻璃城”伤害:弥补制度空白 防治光污染

2016-04-29 07:01:18 蒋云龙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分享到:

反射强光引发车祸,玻璃坠落致人伤残——

小心,玻璃城的“伤害”(多棱镜·城市,你可以更美的)

本报记者 蒋云龙

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建筑采用玻璃外墙的面积超过4亿平方米,约占所有建筑外墙面积的12%—15%。在一些大城市,一座座高楼大厦拔地而起,外墙一水儿是明晃晃的玻璃。日出日暮、天阴天晴,玻璃墙光影流转美不胜收,然而这美景背后的安全隐患也令人担忧。

弥补制度空白,防治“光污染”

“开车时,高楼上的玻璃会出其不意地反射阳光,一瞬间啥也看不清,太危险了。”北京市民李鹏说。

“不拉上窗帘,强光晃得人恶心头晕。”长春市民林先生家中的客厅,每天总有一段时间被三公里外某个建筑的玻璃屋顶反射光“小太阳似的灼烤”,他已多次向环保部门反映这一问题。

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建筑技术科学系主任严永红教授说,在阳光照射强烈时,建筑物的玻璃幕墙、釉面砖墙、磨光大理石等反射出的亮白强光,以及一些超高亮度LED屏幕的彩色荧光,除了能引发司机瞬间“失明”导致安全事故,对长时间在光亮环境下工作和生活的人,也会造成视网膜和虹膜损害、视力急剧下降以及失眠等健康问题,“这就是光污染。”他说。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筑对玻璃幕墙的广泛使用,光污染引发的民事纠纷日益增多,但处理结果往往难如人意。

我国《物权法》第九十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当事人可选择环境污染侵权纠纷作为案由主张司法保护。

然而根据《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四条,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这一条列举了废气、废水等多个环境污染类型,但对“光危害”是否属于环境污染并未作出明文规定。

这样一来,当居民遭受光污染时,虽然能根据《物权法》寻求司法保护;但在认定光污染是否属于环境污染时,《环境保护法》却没有给出明确解释。相关法律规定不衔接,造成环保部门在处理类似问题时无法可依。

严永红认为,目前高层建筑进深大,为保障采光都采用全玻璃幕墙,未来这一趋势很难改变。“不过设计师完全可以通过模拟和计算,调整玻璃角度以避开反射区。”他建议相关部门强化对建筑设计、规划的“光污染审查”。“此外,应对现有建筑的玻璃外墙材料进行升级换代,将玻璃表面处理为漫反射,防止反射光聚焦,同时要严控街头LED的使用面积和亮度。”严永红说。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