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垫资提车,逼人签下高息还款合同 十几天之后,邵长峰给王某打电话称,可以提车了,但需要王某和孙某过去签个字,办完剩余手续后就可以把车开走。当天上午,王某和孙某兴冲冲地来到邵长峰处。一见面,邵长峰就告诉王某,一直帮忙的熟人突然失联了,必须交上首付款才能提车,是他和刘磊垫付了首付款和其他费用,一共18万元,这才把车提出来。说着,邵长峰递给王某一份还款合同,让王某和孙某在合同上签字,保证按期还钱。 接过合同一看,王某傻眼了,他不但要归还邵长峰和刘磊垫付的18万元,还要付高额利息。此时,邵长峰露出了“庐山真面目”,开始对王某和孙某威逼胁迫,二人无奈,只好在合同上签了字。签完字后,邵长峰让孙某拿着一张价格合同表站在奥迪A6轿车前照了一张照片,便让王某和孙某回去等电话。两人一走,邵长峰、刘磊就将车开走了。原来,这辆车早在提出来的当天就被邵长峰以抵押方式卖到了青岛,车上的GPS也被拆除,为的就是让这辆车无处可寻。 日子一天天过去,王某和孙某一直没有等到邵长峰的电话。情急之下,他打电话联系邵长峰,电话通了,却一直无人接听。又过了几天,王某和孙某等来了银行的车辆贷款催收通知。而此时,邵长峰和刘磊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怎么也联系不上。王某这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 仨月作案4起,涉案金额100余万元 据承办此案的检察官介绍,2014年12月至2015年2月,短短3个月时间,邵长峰、刘磊以能够帮助他人“零首付”购车为名,骗取王某、潘某等4位被害人的信任,分别为4人购买奥迪A6轿车一辆、迈腾轿车3辆。经鉴定,被骗轿车共价值97.94万元,涉案金额达100余万元。 该案被移送到莒县检察院后,检察官审查发现这是一个精心设计的骗局:犯罪嫌疑人之间分工明确,互相掩护、配合,利用消费者贪图便宜的心理,诱人上钩,帮人办理购车、贷款、保险等全部手续,甚至可以帮助伪造虚假的工作证明,让购车人享受“一条龙”服务。一旦交易完成,嫌疑人就会露出真面目,逼迫购车人偿还首付款和高额利息。不明就里的购车人还以为只要还钱就万事大吉,殊不知自己的车早被开至外地卖给他人。 办案检察官说,在现实生活中,不法分子千方百计设计圈套,作案手法花样百出,但归根结底,大都是利用了人们“贪便宜”的心理。检察官结合此案提醒广大消费者,购车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莫要轻信“内幕”“关系”,以免掉进骗子的陷阱,像王某一样“赔了夫人又折兵”。(卢金增 王晓洁 段现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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