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改革创新要创造力——十八大以来政法队伍建设调研报告之三
2016-04-27 12:29:07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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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里是南京市公安局民意110。”走进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民意110中心,记者看到,30多位接线员一刻不停地给群众打电话回访,头都顾不上抬。这里,专门负责处理群众对公安机关执法服务的投诉。 “每拨打20个回访电话,大约会有一个不满意,这个比例正在降低。”接线员姜慧一边记录工单一边说。从2015年7月1日上线以来,“民意110”已经下发6万多条整改工单,群众对公安队伍的满意度也从原来的88.37%上升到90.46%。 改革创新,提高了政法队伍管理科学化水平,收获的是人民群众对这支队伍的满意和信任。 改革释放队伍建设的丰厚红利 山城重庆,解放碑广场游人如织,朝天门码头灯火通明,互联网产业园生机盎然……处处可以感受到这座历史文化名城的创新活力与安定和谐。经历了特殊考验的重庆政法队伍,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抓好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司法执法水平,广大干警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以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和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为基石的司法体制改革正在全国试点开展,释放着干部队伍建设的丰厚红利。 就在记者采访时,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的干警正在为4月15日举行的检察官增补选任笔试做准备。“经常有人来我们院‘挖墙脚’,检察官员额又出现空缺,得集中补充一批。”渝北检察院政治部主任王治略带调侃地说。在他脸上,看不到一丝因为干警流失而带来的紧张焦虑,相反却是自豪。 重庆市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谭晓荣介绍,渝北检察院注重岗位练兵,培养了大量优秀人才,近年来,被上级机关或党政部门提拔、遴选的超过40人,腾出来的位置为年轻人创造了机遇,也吸引了更多优秀人才涌入,有进有出,干部队伍呈现良性循环的良好态势。 同重庆一样,司法体制改革给各地司法机关带来的不仅是权力运行机制的调整,也是干部人事制度的深刻变革。 司法体制改革要求进入法官员额的院庭长要带头办案。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院长衡阳认为,院长办案不在于消减案件数量,而是通过办案来了解队伍的业务素质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院长要办别人办不下去的案件,办‘骨头案’,在全院形成示范,减轻干警的办案压力。”衡阳说。 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安改革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向前推进,户籍改革、驾考改革、居住证改革……一项项措施落地有声,改出了工作效率,改出了群众便利。 重庆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刘伦波说,完善绩效考评机制,取消“批捕率”等指标,增加“群众安全感”“群众满意度”“执法公信力”等社会评价类指标权重,评价指标更加科学合理。启动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改革试点和警务技术职务序列改革试点后,民警职业发展空间得到拓展,民警成长的“天花板”问题有望得到化解。 司法体制改革和公安改革的重要举措,为队伍建设夯实了基础,指明了方向,落实好中央的改革举措,发挥好地方创新积极性,政法队伍的管理水平将实现大幅度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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