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进一步加大土地治理财政保障 “报告指出,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7亿元,而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06亿元,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21.5亿元,土地污染防治的专项经费仅为大气污染防治经费的35%和水污染防治经费的30%。而实际上土地污染远大于大气污染和水污染的治理难度。”杜黎明委员认为,防治土壤污染的经费有待增加,建议加大财政保障的力度。 “对土壤污染要做到心中有数,如果心中没有数,就谈不上土壤污染治理。”严以新委员说,土壤污染修复之难,难在没底、没标、没钱。没底是由于土壤的数据缺失,2005年到2013年实施的调查是630万平方公里,采量点是比较粗的,起码大于1平方公里采一个样,现在正在细化。修复资金也非常缺乏,我们投入的资金最高要达到6万亿元,在整个“十二五”期间,由于土壤修复的中央财政资金是300亿元,和6万亿元相比差得太远,在土壤修复上需要国家的投入,在政策层面上也要注意采取一些合作的模式,如PPP的模式。从国家长远战略的考虑应更加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到我国的环境治理中。 加快编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土壤污染危及粮食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特别是土壤重金属污染危害是相当大的,必须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快土壤污染的预防和治理。”王明雯委员说,“在2013年人代会期间,我提交了两个建议,一个是‘关于加快土壤污染防治法的立法建议’,一个是‘关于土壤污染的预防与治理的建议’。在2013年4月我曾经参加过环保部召开的土壤环境保护立法两会代表委员座谈会,当时就说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草案已经出来。但是几年过去了,这方面的立法工作没有实质性进展,建议加快土壤污染防治法的立法进程。” “土壤重金属污染要经过一两百年的时间才能恢复,治理周期非常长。目前的环境保护法、农业法、土地管理法有很多关于土壤污染的规定,但都是零星的规定,没有具体的单行法律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刘蕾说,土壤和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废弃物污染不同,后三种污染比较直观,土壤污染必须通过对土壤的分析、化验和农作物的检测才能发现,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和滞后性,有很大的危害,像农作物减产,还有农产品品质的下降,特别是对地下水、地表水的污染都很严重,影响环境质量,危害人体健康。报告中提出要加快编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建议把这个尽快列入日程。 本报北京4月26日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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