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客户信息安全需部门支持 “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从来就不是一个孤立的问题,从国家的信息安全,到企业和个人的信息安全,是一个完整的整体。需要整个社会共同努力,从法律、意识等方面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徐文萍说。 对快递行业的监管需要各相关部门通力配合。去年10月22日,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工信部、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安监总局等15个部门,要求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危爆物品、寄递物流清理整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并全面推行“三个百分百”。 “近年来民营快递发展迅速,但是也存在快递行业鱼龙混杂的情况,引发了不少问题。因此,在快递公司的设立上,需要工商部门对快递公司保障公民个人信息的能力有一个严格的审查。” 西南政法大学法理教研室主任周尚君认为。 此外,在对快递公司所持有的个人信息的销毁上,也需要相关单位的支持。“强化客户信息安全需要社会相关部门的支持。比方说,企业在集中销毁快递单时就遇到了难题:由于快递单材质特殊且量大,很多回收处理公司并不接收。如果企业自行焚烧销毁,会造成空气污染并存在火灾隐患。快递单销毁还需要相关产业或政府部门的支持。”周尚君说。 运用技术手段管控公民个人信息 “信息保护是一个整体工程,我们现在对信息保护的程度还有待提高,除了制度的构建,在很多其他方面还可努力。”徐文萍强调说。“比如说我们的身份证号,仅仅凭这一组数字,一般人只要稍加解读,就可以提炼出一个人籍贯、生日甚至性别等等信息,这非常不安全。在西方一些国家,这些信息是用一种特别的方法进行加密,只有相关专家才能解读。” “就目前而言,我们可以通过设立权限的方式对快递实名制下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有效管控。”荆涛说道,“比如快递员通过设备扫描寄件人的身份证,寄件人的个人信息就会通过这个设备经云端传入终端服务器。而一般的快递工作人员没有查看的权限。这样信息和快递件分两头走,就可以减少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 荆涛进一步解释道,这其中需要比较权威的第三方提供协助。他建议说,我国的二代身份证内设有一个芯片,如果快递员手持的设备通过芯片与第三方的信息终端对接,同时让第三方再与公安部门的信息库对接,就可以保证寄件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同时,公安部门的介入也可以为公民个人信息加一重保障。 “实现安全快递不仅仅指公共安全,同样也应当包括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要让公民享受大数据时代所带来的便利而非受其所累,只有 ‘两个安全’一并实现,才是安全快递的应有之义。”张永和说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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