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际> 博览 > 正文

马来西亚警察总长女儿涉嫌经营枪弹生意引争议

2016-04-25 16:00:55  来源:环球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环球网综合报道】据新加坡《联合早报》4月24日报道,近日,一份报告称,马来西亚全国警察总长卡立阿布巴卡的女儿涉嫌经营枪械与弹药生意,该报告在当地引起轩然大波。

报道称,卡立至今尚未回应关于此报告的相关报道。

据报道,该报告被称为“砂拉越报告”。报告称,卡立的32岁次女和一名59岁的马来男子,是一家出售枪支弹药的公司的拥有者。这家公司2012年于吉隆坡注册。该男子与卡立都来自森美兰文丁的甘榜哥布,据称,两人是亲戚关系。

据悉,马来西亚全国副警察总长诺拉昔23日表示,只要是合法生意,任何人都有权经营。他表示,在马来西亚,无论是全国警察总长的孩子或任何人,都应该有同等机会和权利经营任何合法生意。因此如果该公司是合法经营,他就不认为有问题。至于警方会就“砂拉越报告”做出行动,诺拉昔说,他尚未看到相关报道,因此不了解情况。他说,警方是否采取行动,要看报道内容有没有问题。

据悉,在马来西亚非法拥有枪械是严重罪行。它同时触犯马来西亚刑事法典及1971年军火法令,罪行严重者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死刑或终身监禁及鞭笞不超过六下。公众若要拥枪,必须先向警区总部申请,然后经过重重审批。最后在州总警长及全国警察总长批准后,才能取得拥枪证。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