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际> 博览 > 正文

俄杜马通过新法案 公民可免费获一公顷远东土地

2016-04-25 15:17:22  来源:国际在线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据俄罗斯《共青团真理报》4月22日报道,俄罗斯国家杜马22日通法案,俄罗斯公民在远东地区可以免费获得最大面积为一公顷的土地。

该土地的最初使用期限是5年,如果土地在5年期间得到开发,则期满后将无偿出租或者归个人所有。如果没有得到开发,土地将会被收回。俄公民可以在下列地区获得免费的土地:雅库特共和国、堪察加州、滨海边疆区、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阿穆尔州、马加丹州、萨哈林州、犹太自治州和楚科奇自治区。

法案的说明中解释,该法案有助于吸引公民在远东长期居住,减少当地人口外流,以及加快远东的社会经济发展。

据悉,法案的实行将分阶段进行。今年6月1日起,远东各联邦区将自主决定一个城市允许出让土地。10月1日起,远东地区各个城市的土地都允许被出让。2017年2月1日之前,只有远东地区户籍的公民可以登记得到土地,2月1日之后其他户籍的俄罗斯公民也可以得到土地。

公民获得土地后,可用于任何活动。一年后公民须告知政府土地的使用方式。三年后,公民须提交土地利用申报书。最多可以10人联合申请土地,将根据每人最多一公顷的份额计算出土地面积。

据悉,可被出让的免费土地不包括:城区、村庄和居民点内的土地、人口五万以下的居民点周围10公里以内的土地,以及人口三十万以下的居民点周围20公里以内的土地。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