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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组驻人大机关拔“烂树” 官员称以为是清水衙门

2016-04-25 08:12:51 瞿芃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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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全国人大机关纪检组把握运用“四种形态”——

不让“清水衙门”成监督“死角”

因所在部门干部违纪,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副局长张新民两次被中央纪委驻全国人大机关纪检组约谈。

“以前总觉得全国人大机关是‘清水衙门’,出不了‘问题’。没想到纪检组来了后,用身边人身边事‘颠覆’了这种认识。”说起约谈经历,张新民感触颇深。

如其所言,中央纪委驻全国人大机关纪检组组建后,以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抓手,着力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意识,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开创了良好工作局面。

拔“烂树”,以案说纪警醒身边人

在全国人大机关,不少党员干部认识的转变,源于去年11月开展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周”。其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离退休干部局副巡视员杨绍丞严重违纪问题,成为派驻纪检组通报和剖析的重点案例。

“当时一下子就炸开了锅。”张新民回忆说,很多干部感到震惊,心想人大机关怎么可能出这样的事?

这种“震惊”和不解并不意外。中央纪委驻全国人大机关纪检组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张立军告诉记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是集体行权,全国人大机关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班子。过去,认为人大机关不直接批项目、不管资金,没有权力寻租和腐败的空间,不会发生大问题的认识普遍存在。

然而,“清水衙门”的管理和监督却并不简单。记者了解到,全国人大机关党员干部队伍大,省部级和局级干部人数多;既有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机关,又有常委会工作委员会,还有常委会办公厅各局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这三类机构运转模式各不相同,管理起来更加复杂;直接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立法权、监督权服务,同样面临着很大的廉政风险。

针对“清水衙门”出不了问题的错误思想,针对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失之于宽、松、软的问题,派驻纪检组以拔“烂树”为抓手,拉开了正风肃纪的序幕。

事实证明,“清水衙门”并非“世外净土”。一年来,全国人大机关已有4名干部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已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的杨绍丞,便是其中一例。经查,杨绍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等党的纪律。其利用职务影响,在干部人事调整、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还涉嫌犯罪。

“正面的宣传教育非常必要,但身边的案例和教训更能让大家警醒。所以,我们不仅要认真查、严肃处理,还要做好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文章。”张立军告诉记者。

治“病树”,释放执纪必严强烈信号

由于在去年春节期间驾驶公车回老家探亲,全国人大机关某事业单位一名处级干部被派驻纪检组“盯”上了。

按照管理权限,该干部问题由所在单位纪委具体负责调查,调查报告上报全国人大机关纪委和派驻纪检组。在派驻纪检组的支持和指导下,机关纪委两次退回调查报告。

“这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必须提高认识,认真深入调查,查清楚、说明白,从严提出处理意见……”按照派驻纪检组的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给予当事人党内警告处分,责成退赔所有钱款。该案例在全国人大机关通报后,广大干部普遍反映,这样的事放在过去,肯定批评批评就算了,“派驻纪检组来了,要求比过去严了”。

“严”,正是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工作的真实写照。一年来,派驻纪检组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严肃开展纪律审查工作。

杨绍丞等干部严重违纪问题充分表明,“清水衙门”不是“保险箱”。为此,派驻纪检组在履行监督职能过程中,把对驻在机关领导班子、中管干部和司局级干部的监督作为重点,抓住“关键少数”,达到“以少带多”。

“人大机关是为人大代表服务的,人大代表中又不乏政界、商界人士,如果有干部利用全国人大的‘金字招牌’,请托人大代表和地方人大领导同志办私事甚至借机敛财,后果将非常严重。”张新民告诉记者,今年两会期间,派驻纪检组就会同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安排“会风监督员”深入会务组和代表团驻地,严查请托现象。

在纠正“人大机关不会出大事”麻痹思想的同时,派驻纪检组着力转变党员干部中另一个较为普遍的错误观念,即“只有贪污受贿才是大事”、“违反廉洁纪律才是违纪”。

派驻纪检组会同全国人大机关纪委、人事局严查机关违规持有、瞒报因私出国(境)证件,未经批准擅自出境,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兼职等违纪问题,区别情况采取责令辞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严肃处理……通过纪律审查,党员干部提高了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的意识。

根据全国人大机关工作政治性强的特点,派驻纪检组注意从讲课讲座、发表文章、接受采访、参加社会活动等方面发现问题线索,着重加强对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全国人大机关的贯彻执行。

护“森林”,红脸出汗抓好日常

“今天和你谈话,主要是关于住房申报不实的问题,希望你如实向组织说清楚……”根据发现的问题,派驻纪检组对全国人大某专门委员会机关的1名正局级干部进行谈话提醒。

一年来,这样的“场景”不在少数。

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目的是恢复良好的党内政治生态,保护整片“森林”。为此,派驻纪检组在拔“烂树”、治“病树”的同时,积极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轻微违纪、苗头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踩刹车。截至目前,派驻纪检组已对36名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或谈话提醒,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四种形态’主责在党组织。”张立军介绍说,派驻纪检组组长陪同机关党组主要领导,根据问题线索,对5名中管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机关党组主要领导及专门委员会主要领导谈话11人;对一般违纪问题,派驻纪检组更多地责成负有分管责任的机关党组成员、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谈话。

在派驻纪检组的推动下,全国人大机关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通过函询谈话、诫勉谈话等方式,及时提醒、及时敲钟,做好对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派驻纪检组到来后,一方面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给机关各级党组织践行‘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作出了示范;另一方面,及时发现机关党建工作中的问题,提出了很多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推动机关党委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高峰告诉记者。

据介绍,为了实现红脸出汗的常态化,派驻纪检组正在推动全国人大机关建立批评教育、谈话提醒月报制度,要求机关党组成员向党组书记、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向机关党委每月报告开展批评教育、谈话提醒的情况。

“派驻纪检组是中央纪委工作的延伸,要拉长耳朵、瞪大眼睛,注意留心群众的议论,关注干部的口碑,把监督触角延伸到前端,早发现、早研究、早处置,使监督更细、更深、更实。”张立军表示。

(本报记者 瞿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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