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组驻人大机关拔“烂树” 官员称以为是清水衙门
2016-04-25 08:12:5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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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病树”,释放执纪必严强烈信号 由于在去年春节期间驾驶公车回老家探亲,全国人大机关某事业单位一名处级干部被派驻纪检组“盯”上了。 按照管理权限,该干部问题由所在单位纪委具体负责调查,调查报告上报全国人大机关纪委和派驻纪检组。在派驻纪检组的支持和指导下,机关纪委两次退回调查报告。 “这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必须提高认识,认真深入调查,查清楚、说明白,从严提出处理意见……”按照派驻纪检组的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给予当事人党内警告处分,责成退赔所有钱款。该案例在全国人大机关通报后,广大干部普遍反映,这样的事放在过去,肯定批评批评就算了,“派驻纪检组来了,要求比过去严了”。 “严”,正是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工作的真实写照。一年来,派驻纪检组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严肃开展纪律审查工作。 杨绍丞等干部严重违纪问题充分表明,“清水衙门”不是“保险箱”。为此,派驻纪检组在履行监督职能过程中,把对驻在机关领导班子、中管干部和司局级干部的监督作为重点,抓住“关键少数”,达到“以少带多”。 “人大机关是为人大代表服务的,人大代表中又不乏政界、商界人士,如果有干部利用全国人大的‘金字招牌’,请托人大代表和地方人大领导同志办私事甚至借机敛财,后果将非常严重。”张新民告诉记者,今年两会期间,派驻纪检组就会同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安排“会风监督员”深入会务组和代表团驻地,严查请托现象。 在纠正“人大机关不会出大事”麻痹思想的同时,派驻纪检组着力转变党员干部中另一个较为普遍的错误观念,即“只有贪污受贿才是大事”、“违反廉洁纪律才是违纪”。 派驻纪检组会同全国人大机关纪委、人事局严查机关违规持有、瞒报因私出国(境)证件,未经批准擅自出境,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兼职等违纪问题,区别情况采取责令辞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严肃处理……通过纪律审查,党员干部提高了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的意识。 根据全国人大机关工作政治性强的特点,派驻纪检组注意从讲课讲座、发表文章、接受采访、参加社会活动等方面发现问题线索,着重加强对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全国人大机关的贯彻执行。 护“森林”,红脸出汗抓好日常 “今天和你谈话,主要是关于住房申报不实的问题,希望你如实向组织说清楚……”根据发现的问题,派驻纪检组对全国人大某专门委员会机关的1名正局级干部进行谈话提醒。 一年来,这样的“场景”不在少数。 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目的是恢复良好的党内政治生态,保护整片“森林”。为此,派驻纪检组在拔“烂树”、治“病树”的同时,积极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轻微违纪、苗头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踩刹车。截至目前,派驻纪检组已对36名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或谈话提醒,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四种形态’主责在党组织。”张立军介绍说,派驻纪检组组长陪同机关党组主要领导,根据问题线索,对5名中管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机关党组主要领导及专门委员会主要领导谈话11人;对一般违纪问题,派驻纪检组更多地责成负有分管责任的机关党组成员、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谈话。 在派驻纪检组的推动下,全国人大机关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通过函询谈话、诫勉谈话等方式,及时提醒、及时敲钟,做好对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派驻纪检组到来后,一方面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给机关各级党组织践行‘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作出了示范;另一方面,及时发现机关党建工作中的问题,提出了很多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推动机关党委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高峰告诉记者。 据介绍,为了实现红脸出汗的常态化,派驻纪检组正在推动全国人大机关建立批评教育、谈话提醒月报制度,要求机关党组成员向党组书记、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向机关党委每月报告开展批评教育、谈话提醒的情况。 “派驻纪检组是中央纪委工作的延伸,要拉长耳朵、瞪大眼睛,注意留心群众的议论,关注干部的口碑,把监督触角延伸到前端,早发现、早研究、早处置,使监督更细、更深、更实。”张立军表示。 (本报记者 瞿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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