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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贩开车拒捕撞人撞车 积极赔偿二审减刑1年

2016-04-22 16:26:25 洪雪 来源:法制晚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法制晚报讯(记者洪雪)毒贩鹿某在一次交易后,看到前来抓捕的民警,竟全速倒车逃跑,撞到正在等公交车的张某后没有停车,他又逆行撞上了一辆面包车。一审法院判决他有期徒刑7年后他提起上诉。

因二审期间积极赔偿获得受害人谅解,法院对其从轻处罚。记者上午获悉,二中院改判,终审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贩卖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

毒贩开车拒捕 撞伤路人逆行撞车

28岁的鹿某曾因运输毒品等判刑。丰台法院审理认定,2014年12月18日20时许,鹿某在西城虎坊路工人俱乐部对面马路边,以3000元的价格向白某贩卖毒品5包,后被民警当场抓获。经鉴定,民警起获毒品为冰毒4.65克。

鹿某在毒品交易完成后拒捕,在公共道路上急速倒车,导致张某被撞伤,逆行导致许某的面包车撞损。经鉴定,张某伤情为轻伤二级;被撞损的车辆维修费用为1.58万元。开庭时,张某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共计3万余元,北京北汽出租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经济索赔1.8万元。

危害公共安全 毒贩两罪并罚判7年

据证人白某证言显示,事发当天,他配合警方用微信联系鹿某交易毒品,当晚他和民警到了虎坊桥,一会儿一辆白色奥迪车开过来停在白某车旁,鹿某摇下窗户,两人“交易”完成后,白某打开车门。白某说,根据事先约定,他一打开车门民警就动手。鹿某看到民警来了就猛倒车。

丰台法院认为,鹿某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其犯罪后拒捕,造成一人受伤、一车受损,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应数罪并罚。鹿某系累犯应从重处罚。法院一审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鹿某有期徒刑5年;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币5000元。

法院同时判处鹿某赔偿张某3万余元,赔偿北京北汽出租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济损失1.8万元。

二审积极赔偿 法院改判6年

一审判决后,鹿某上诉,并表示愿意赔偿,希望法院主持调解。

在二审审理期间,法院主持调解,鹿某当场一次性给付张某4万元,当场一次性给付北京北汽出租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8万元。张某和北京北汽出租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撤回附带民事诉讼,对鹿某表示谅解,并请求法院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中院审理认为,鉴于鹿某二审期间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可对其从轻处罚。二中院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中第一项,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鹿某有期徒刑4年;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000元(已缴纳)。文/记者洪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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