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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安全法》年底前将正式出台 核损害赔偿或入法

2016-04-22 06:38:17 王硕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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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成第二大核电国

据介绍,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国运行的核电机组30台,在建机组26台,已超过日本的54台,其中,仅去年,国家核安全局就颁发了8台核电机组建造许可证、6台机组首次装料批准书和2台机组的厂址选择审查意见书。

“如果照这样的进度,今年,中国运行和在建核电机组数将超过法国(59台),成为世界第二大核电国,仅次于美国。”环保部核电安全监管司司长汤搏说。汤搏介绍,更长远的规划显示,到2020年,中国核电机组数量或将达到90余台。汤搏表示,我国运行核电机组安全业绩良好,迄今未发生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2级及其以上的运行事件。据介绍,2015年发生的46起运行事件,均为INES0级。

据了解,INES将核事故分为7级,其中将对安全没有影响的事故划分为0级,影响最大的事故评定为7级。根据是否有辐射对公众产生影响,核事故又被划分为两个不同的阶段,其中1级到3级被称为核事件,而4级到7级才被称为核事故,0级在事故评定范围中,称为“偏差”,未形成事件和事故。公众所知的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和福岛核电站事故均为最高的7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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