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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当街殴打交警 7人见义勇为制止暴行

2016-04-21 15:35:39 侯川川 来源:贵阳晚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 4月20日,贵阳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和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召开“3.7”见义勇为群体表彰大会,对今年3月7日在解放路制止两名男子殴打执勤交警、并协助公安机关将两名嫌疑人抓获的7名见义勇为群众,给予通报嘉奖,并颁发荣誉证书及现金奖励。

据介绍,3月7日中午12时40分许,贵阳市公安交管局南明分局民警谷正刚,在南明区解放路军区路口正常执勤查处一辆无牌照摩托车时,该车驾驶员陆甲(化名)、乘车人陆乙(化名),拒不配合执法,进而动手殴打谷正刚。江玉宝、李金莲等7名过路群众见状,不顾个人危险,上前制止陆氏兄弟的不法行为。在合力制服陆甲后,还积极去追赶逃跑的陆乙,以实际行动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为进一步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根据《贵州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以及《贵阳市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江玉宝、李金莲、毛斌、刘涛、吴国群、赵桂香等7名群众的见义勇为行为给予“通报嘉奖”,颁发荣誉证书;并对上述7名见义勇为群众,分别给予4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现金奖励,奖金共计36000元。

不过,在领奖现场,只来了6名见义勇为群众。发现民警被殴打、第一个挺身而出制止违法行为的“头盔哥”,有关部门经多方寻找,始终没有找到。监控视频显示,“头盔哥”是一名戴红色头盔骑电动车的中年男子,他全程都在现场直至事件处理完毕,最终消失在服务大楼附近。

贵阳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不论时间过去多久,只要找到“头盔哥”或者他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政府一定会对他的行为进行褒奖。

据悉,4年来,贵阳市共集中表彰奖励见义勇为人员383人。其中,受到中央表彰的有2人,省级表彰18人,市级表彰188人,区(市、县)级表彰195人。在这些见义勇为事迹中,涌现出在寒夜勇斗持刀歹徒的于勇、李春来群体;有跳入冰冷的河水勇救落水儿童的“贵阳最美女孩”向欣园等一大批见义勇为人物。

(余征蓉 本报记者 侯川川)

三名女子交通协管员:

路见不平事

女性可出“巧力”

在受嘉奖的群体中,李金莲、吴国群和赵桂香都是女同志,她们都是交通协管员。在制止违法犯罪行为过程中,用她们的话说,没有与嫌疑人硬碰硬,而是出了一份“巧力”。

李金莲介绍,事发时,她们三人下班路过这里,发现交警被殴打后,李金莲在拨打报警电话的同时,提醒同行的吴国群、赵桂香拿出相机和手机拍照取证。当陆甲被两名见义勇为男子控制后,三人也冲了过去,协助他们将其中一名男子控制住。

“因身体结构方面的原因,日常生活中,见义勇为好像跟广大女性不太沾边。其实,只要心中有正义感,柔弱的女性也可出一份巧力,也可见义智为,以柔克刚。”三名女交通协管员说。

“奔驰哥”:

大家同努力

维护社会正义

在颁奖现场,50岁的个体私营企业主江玉宝,身材微胖,面带笑容,被网友亲切称之为“奔驰哥”。

谈及获奖,江玉宝称根本不知道自己能被评为见义勇为英雄群体之一,他只是做了应该做的事情。江玉宝回忆,事发时他驾车经过,看到两男子将交警打倒在地,他急忙停车大呵“住手”,跑过去制止对方行凶。

“光天化日之下有人当街殴打交警,如果没人站出来,不法分子的气焰会更嚣张,社会正义需要大家来共同维护。作为社会的一份子,遇到这种事情绝不能坐视不理”。江玉宝说。

两男打交警 被群众拿下

根据事发路段的监控视频、交警的执法记录仪、过路市民拍摄的视频以及公安部门事后的调查取证,贵阳警方还原了整个事件的全过程。

3月7日12时40分许,民警谷正刚在解放路军区路口正常查处一辆无牌照摩托车,准备用车锁将摩托车暂扣,目的是查证该车合法来源后再作处理。但该车驾驶员陆甲、乘车人陆乙,阻扰民警扣车,导致双方发生抓扯。

期间,陆甲翻跃人行道护栏准备离开现场,谷正刚上前阻其离开。陆乙见状,便冲到谷正刚身后将谷摔倒在地进行殴打。陆甲也返回和陆乙一道殴打谷正刚,持续约10秒钟。

事发后,骑着摩托车的“头盔哥”与过路群众江玉宝、李金莲等7人,上前制止陆氏兄弟的违法行为,其中“头盔哥”第一个上前将陆甲从民警身上拉开,并与李金莲合力将陆甲控制住。“奔驰哥”江玉宝上前将锁住谷正刚头部的陆乙拉开,并将其驱赶离开受伤交警,群众吴国群、赵桂香等2人拿出手机报警并将两人殴打民警的行为用手机录像。

陆乙被群众拉开后,捡起掉在地上的U型锁向周围群众挥舞并逃跑。路过此地的贵阳黔运出租车公司驾驶员毛斌听闻情况,立即驾驶出租车追赶试图逼停陆乙,但陆乙逃跑速度快,最终趁乱逃离现场。

随后,民警将陆甲带回派出所调查,交警谷正刚被送往医院。逃离现场的陆乙,打电话向其父亲说明情况并会合后返回事发现场,被民警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此后,陆甲、陆乙均被警方刑拘。

3月11日,南明区人民检察院受理此案,经梳理事实、分析证据,于当日以涉嫌妨害公务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陆甲、陆乙。 侯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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