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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三家国企负责人涉严重违纪被查

2016-04-19 21:17:07 杨陈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孙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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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南宁4月19日电(记者 杨陈)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19日傍晚通报,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陈婷、广西宏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贾朝强、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李赋屏等三人涉嫌严重违纪,被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厅立案审查。

据悉,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宏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均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国有独资公司。

广西纪委通报显示,陈婷在担任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南宁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期间,严重违反廉政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情节严重。陈婷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

贾朝强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收受下属送给的礼金;违规经商办企业。严重违反生活纪律,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恶劣影响。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的问题涉嫌犯罪。

李赋屏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送给他人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违规持有下属企业股权;对有关国有控股企业在经济往来中,账外暗中收受巨额回扣,负有主要责任;严重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巨额损失,李赋屏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等问题涉嫌犯罪。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厅研究,决定给予陈婷开除公职处分;给予贾朝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给予李赋屏开除党籍处分。三人涉嫌的犯罪问题,已分别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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