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发现,河东一水族馆有鳄鱼出售 林业部门调查,是商家用于观赏的 别玩过头!私自买卖鳄鱼违法 近日,有网友通过微博@本报记者爆料,自己在河东一水族馆内发现该水族馆将鳄鱼当宠物出售。该网友质疑,鳄鱼属于国家保护动物,水族馆出售鳄鱼是否合法呢? 经调查发现,该水族馆内确有鳄鱼“出售”,但鳄鱼是商家为吸引顾客眼球而作为观赏用途的。经过森林公安的协调,水族馆已同意按照要求将鳄鱼妥善处理。对此,市林业局野保科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私自买卖鳄鱼违法,无论是养殖还是出售都须办理许可证。 【网贴】 网友爆料河东一水族馆出售鳄鱼当宠物 “我前两天在河东的一个水族馆里竟然看到有鳄鱼出售,鳄鱼不是属于国家保护动物吗?怎么还可以出售?” 近日,有网友通过微博@本报记者称,自己在河东游玩时,路过位于体育中心五彩缤纷路附近一家名叫“熊猫水族馆”的水族专卖店时,橱窗内一只鳄鱼和一只乌龟缠在一起的画面吸引了自己的眼球,于是上前欣赏拍照。事后,该网友觉得鳄鱼属于国家保护动物,不应该存在私下买卖,于是@本报记者。 【调查】 确实有鳄鱼 但不出售仅用于观赏 昨(18)日,根据网友提供的信息,记者前往河东“熊猫水族馆”发现,该店橱窗内确实有鳄鱼存在,但是其体积不大,于是记者拨通了遂宁林业部门的电话。 “森林公安到现场了解了情况,鳄鱼是商家用于观赏的,不出售,目前商家已经同意将鳄鱼妥善处理。”了解到情况后,下午5时左右,森林公安的两名工作人员立即前往现场进行了调查。 森林公安经过调查发现,该店店主为了吸引顾客眼球,将一条鳄鱼放在橱窗内做摆设,但鳄鱼并不作为商品出售。林业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鉴于鳄鱼很小,只有1斤多重,不具有威胁性,森林公安已经让店主将小鳄鱼退回给养殖户,以后不再购入鳄鱼作观赏使用。店主也现场表态会按照要求妥善处理。 【提醒】 私自买卖鳄鱼违法 养殖和出售都须办理许可证 据了解,鳄鱼作为水陆两栖动物,整体属世界级二级保护动物。那么,买卖鳄鱼作为宠物到底是否合法呢? “无论是养殖还是出售鳄鱼,都必须要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记者从市林业局野保科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鳄鱼是一种国家级保护动物,无论是野生还是人工饲养都不可以肆意宰杀,要想出售经营,必须要经过相关部门的严格审批,无论是经营还是饲养等均须到林业部门和海洋部门办理相关证件,如驯养许可证、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繁殖证等。该负责人表示,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无论出于何种目的,私下进行买卖都是非法行为,希望市民引起重视。(来源:遂宁晚报 记者 郭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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