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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制度保障

2016-04-19 15:21:31 华春雨、孙铁翔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李霖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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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 成果丰硕

——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推进步伐明显加快,制定出台一大批重要党内法规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下,在中央书记处直接领导下,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坚定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全面发力、多点突破,一系列具有标志性、关键性、引领性的法规制度陆续出台,呈现“板块式”前进的良好态势。

3年多来,中央出台或修订的党内法规共54部(其中2015年20部),包括党章1部、准则1部、条例8部、规则6部、规定21部、办法9部、细则8部,超过现行150多部中央党内法规的1/3。

这些重要党内法规的出台,有力推动了党内法规体系建设,使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础更加坚实。

——立柱架梁:完善组织制度。

2015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12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

两部条例,一部是建立70年的党组制度首次立规,从“横向”对党组的设立、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等全面规范;一部是实施近20年的地方党委工作条例首次修订,从“纵向”明确了各级地方党委的组织架构、运行机制、重要职责、决策规程等。一横一纵立起的“梁”和“柱”,使党执政治国的组织制度基础更完备,使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得到更好发挥。

——刚柔相济:划出纪律红线。

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任务。

2015年10月,重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印发施行。两者一柔一刚,前者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指明道德高线,后者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行为底线,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作风、纪律等方面新要求转化为党内法规,实现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

——与时俱进:加强监督执纪。

2015年8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充分吸收巡视工作在新形势新任务下积累的丰富实践经验,成为开展巡视工作的基本依据。

巡视威力进一步彰显的同时,中央印发实施“三个提名考察办法”,落实纪委双重领导体制,加强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成为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

——明确导向:着力选贤任能。

2015年7月中央印发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剑指干部能上不能下的老大难问题,明确“下”的标准、规范“下”的方式、疏通“下”的渠道,整治为官不为,堪称治理庸懒散的点睛之笔。

这部规定与近年来制定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一起,在干部选拔任用各环节发力,合力推动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

此外,《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也在2015年重新修订,全面贯彻党中央新要求,吸收理论创新成果,坚持问题导向、完善体制机制,推动干部教育培训事业进一步发展。

——填补空白:推动创新发展。

我们党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2015年9月正式公布,条例明确了一系列重要理论观点和政策规定,推动统战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关于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有关规定,明确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聚焦加强宣传思想战线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这对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话语权具有重要深远意义。

——由点及面: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2013年2月初,习近平总书记对“舌尖上的浪费”“车轮上的铺张”“楼堂馆所的豪华”等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予以坚决整治,强调要“建立健全包括刚性的制度约束、严格的制度执行、严厉的惩戒机制在内的立体式、全方位的制度体系”,“切实遏制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中的各种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9个月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印发施行,成为从源头上狠刹奢侈浪费之风的综合性、基础性党内法规。

以条例为引领,一个“1+20”的制度框架不断建立完善,从预算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临时出国、领导干部待遇等各个方面织起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制度之笼。

3年多来,中央党内法规工作的全面推进带动地方和部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步伐加快。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成为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党建热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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