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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4城试点市场接受度仍较低 如何突围?

2016-04-17 15:48:55 刘友婷 来源:工人日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近年来,随着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养老问题也成为多方热议的话题。除了购买养老保险、延长退休时间等措施外,国内近两年也提出“以房养老”的新型养老方式。

从2014年7月1日起,我国“以房养老”保险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4地进行试点。为进一步开拓“以房养老”的市场,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将推进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同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不久前也公开表示,今年要在4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选择更适宜的城市纳入试点范围。

是否能接地气、服水土?作为化解养老难题的举措之一,其在推广上面临哪些难题?“以房养老”再次进入公众视线,引发关注。

最高月领养老金近两万

“以房养老”就是老人将房子抵押给银行或者保险公司,银行或保险公司负责支付养老费用,让老人晚年衣食无忧。老人去世后,这些机构再将房子回收。

目前国内推出了“以房养老”保险业务的仅有幸福人寿保险一家。来自中国保监会广东省保监局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3月31日,幸福人寿已与56户家庭签订了投保意向书,完成承保手续38户。参保老人平均每户月领养老金8465元,月领金额最高的是上海一位76岁的单身女性老人,月领金额达到19003元。

就广州试点来看,幸福人寿广东分公司累计收到投保意向书22户,承保10户,已发放养老金7户,累计发放21.68万元。

81岁的赵奶奶住在广州市越秀区,有一套50多平方米的老房子,抵押价130多万元,每个月能从保险公司拿到6600多元的养老金,家庭负担一下减轻不少。

“就这么一套小房子,5个儿女也没法分,不如现在抵押了,每个月能拿到养老金,等我去世了,房子增值部分还能留给他们平分。”赵奶奶说,在决定购买“以房养老”保险时,儿女们都十分支持。

保监会副主席黄洪表示:“这种模式有效提高了老年人的可支配收入,显著改善了退休生活质量。”他认为,“以房养老”保险可以使老年人的“死钱”变成“活钱”,满足了老年人希望“居家养老”和“增加养老收入”的两大核心养老需求。

多种因素影响推广

尽管“以房养老”保险在4个试点城市取得了一定进展,并有试点城市进一步开拓的政策利好,但就目前已有案例数量来看,市场的接受度仍较低。各界人士认为,这种“政策热,市场冷”的现象,主要受到传统观念、房产价值难以界定、法律制度不完善的影响。

受到“养儿防老”观念的影响,许多老人更愿意将房子留给子女。据此前华东师范大学的调查显示,华东某市上海有子女群体对于“以房养老”表示不愿意参加的比例就高达80.3%,而无子女群体中不愿意参加的也有55.3%。

家住广州汇景新城的何姓老人表示,完全不考虑“以房养老”,房子还是会选择留给子女。“辛苦还了一辈子的房贷,现在又(把房子)还给银行,还不如让孩子继承。”他说。而另一位家住广州石牌桥的杨奶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以房养老”恐怕会让父母子女间产生隔阂,“孩子会觉得我为了养老金把房子都卖了,不留给她,太没有人情味了。”杨奶奶说。

除此以外,不可确定的房地产价值风险也是目前推广的难点之一。目前市场上仅有一家保险公司承保,多数金融机构还处于观望阶段。一位保险从业者认为,由于难以预测国内房地产市场价格的长期走势、人均预期寿命等关键因素,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承担的风险较大,因此业界并不敢贸然尝试。

对此,中山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副主任宋世斌分析称,对于目前试点的一线城市而言,这些城市房价一直在上涨,在核定房屋价格支付养老金时并不好计算或双方难以达成一致。

多位受访业界权威人士透露,对于以上问题,主要受到法律法规不完善的影响。以房地产评估而言,需要公开合理的法律条文,对评估方法、结果做出明确规定,才能保证双方利益不受损。“以房养老”需要民政局、房管局、人社局、金融机构等多个部门一起制定相关政策才能得到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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