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4月16日消息(记者陈玺宇 汪伶俐陈向阳)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买了房,却被告知土地使用权到期了——这种情况你听说过吗?有温州市民最近真就遇到了这个问题:原以为70年的使用期限“缩水”成20年,土地证到期,房子过不了户,也没法办理银行相关贷款。这是怎么回事儿?户主又该如何处理? 买房过户才发现土地使用权“缩水”了 温州市民王先生今年3月份购买了一套位于温州水心住宅区的二手房,房屋建造时间是上世纪90年代。本月初,王先生到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并将60多万元的购房款存入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缴纳完契税后,王先生也顺利拿到了房产证。可是,在办理土地证过户时,王先生却意外发现原房东的土地证已于2016年3月4号过期。 王先生:我们的想法都是70年,并不知道有过期这回事,我们想都没想到过。现在我们房产过户来了,契证过户来了,土地证卡在里面,土地过不来。 对于土地证过期一事,当地房屋中介也觉得闻所未闻: 中介:我干中介差不多有6年了,从来没有碰到过这种事情。我们印象当中房子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谁会注意到这个问题呢。 不少民众也发出质疑:根据现行规定,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期限一般是70年,如果倒推回去,难道王先生买的是1946年的房子吗? 20年期限的住宅土地打哪儿来? 对此,温州国土资源局方面解释说,现在住宅土地的使用年限的确一般是70年,但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收取土地出让金的做法刚开始,可能存在操作不规范。当时也是为了缓解开发商的资金压力,有的没有交足70年,温州的规定是最少交20年。也就是说,王先生买的这种房子,就属于使用期限只有20年的住宅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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