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4月15日电 (记者崔佳明)15日,江苏检察机关权威发布,江苏4名卫生院长从非法渠道购买疫苗被检察机关立案。 今天,江苏检察机关通报说,截至4月14日,全国检察机关已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及158人的案件提前介入或准备提前介入;检察机关已对涉嫌非法经营疫苗犯罪的27人批准逮捕。检察机关在办理该系列案件中已立案侦查职务犯罪5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1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人。 山东省违法经营疫苗案件中,江苏省宿迁市等地相关人员涉及疫苗非法买卖。江苏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反渎部门立即介入调查,深挖“问题疫苗”事件背后的渎职犯罪。 经调查,江苏4名卫生院长滥用国家委托其经营疫苗的职权,从非法渠道购买疫苗用于接种。4月1日,宿迁市泗洪县检察院以涉嫌滥用职权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李光跃、王军、戚波、孙业欢4人立案侦查。 江苏检察机关通报了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4名卫生院长的详细情况: 检察机关初步查明,2015年3月至2016年初,李光跃、王军、戚波、孙业欢(均为当地乡镇或社区卫生院院长),在明知李娟(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另案处理)没有销售二类疫苗资质的情况下,违反《疫苗通知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先后向其购买“问题疫苗”共计5000余支,并用于接种。 李光跃、王军、戚波、孙业欢等4人作为乡镇卫生院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地疾病预防控制负有监管职责,在履行疫苗的计划制定、申报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违反规定购买二类疫苗,严重扰乱国家疫苗管理秩序和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同时,江苏检察机关称,将继续严肃查处事件背后的渎职犯罪,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完) |
相关阅读:
- [ 04-14]检察机关已对涉嫌非法经营疫苗犯罪27人批准逮捕
- [ 04-14]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后续处置的技术指导意见
- [ 04-14]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关于山东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应急检验情况的报告
- [ 04-14]李克强:疫苗质量安全是不可触碰的“红线”
- [ 04-14]疫苗案首批问责,打破“法不责众”幻想
- [ 04-13]山东疫苗案调查:立刑事案件192起 202人被刑拘
- [ 04-13]我国将建立更加规范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长效机制
- [ 04-13]李克强听取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调查处理情况汇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