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信用卡被盗刷后要不要先还款 一旦不幸遭遇盗刷,除了报警和关注案件进展,持卡人还面临一个现实问题,如果案子没破,信用卡还款期却到,要不要先还款?北青报记者了解到,遇到这种情况,银行一般会要求持卡人正常还款,否则银行会在央行征信系统里留下持卡人的不良记录。银行方面的说辞是,客户有责任保管好卡片的信息和个人信息,发生盗刷,很可能是客户自身保管不当造成泄露。对银行系统来说,一笔交易如果客户核心身份信息和卡片信息都准确无误,就会被视为正常交易。如果真属于这种情况,客户就需要担责。 在现实生活中,遇到银行催债,客户当然会觉得冤枉,但大部分人会担心征信系统的不良记录影响自己的其他金融事务,会选择先行还款,再催促警方破案。还有一些客户坚决不认可这种做法,他们觉得如果这样做了,等于变相承认自己有问题。他们会积极与银行交涉,要求挂账处理,不在征信系统留下记录。这样做是否能奏效,取决于个案的具体情况和客户的沟通能力。 很多时候,银行还是会对拒不还款的客户作违约处理,少数客户选择了法院诉讼的方式维权。从公开报道看,也有成功案例。上海高院曾发布2014年度金融审判系列白皮书以及金融商事、刑事审判十大案例,其中就有成功案例。 当时法院审理后认为,信用卡持有者的居住地在上海,但交易发生在山东,而且签购单上的签名也不是本人的名字,这笔交易确实存在疑点。因此,在与银行的争议没有解决之前,信用卡持有者有正当的理由暂不还款,这样的行为不属于失信行为,判决银行撤销不良征信记录。法院认为,银行在何种情况下能够记载客户的不良信用记录,目前还欠缺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规则。这一典型案例提出,银行在录入个人征信系统时,不应该仅仅把持卡人是否应该还款作为失信的唯一判断标准,银行应当区分持卡人未按时还款是否存在疑点,而不是轻率地将他们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案例 借记卡被复制盗刷 法院判银行全赔 近日,苏州张先生的银行卡被盗刷64万元。警方发现,其银行卡被复制后盗刷,张先生把银行告上法院。法院认为,银行对储户存款具有安全保障义务,银行如果认为张先生泄露了银行卡信息和密码,应拿出证据。法院判决银行先行赔偿张先生全部损失。 太仓的张先生前几年在一家银行办理了一张借记卡,因为卡上存款渐多,他一直很小心地保管这张银行卡。2015年10月28日,张先生的手机陆续收到这家银行系统自动发送的提示短信,打开一看他傻了眼:这些短信告诉他,这张银行卡竟然在外地连续发生了5次消费,涉及总金额达64万元。张先生立即拨打这家银行的客服电话,要求冻结涉案的银行卡,同时报警,随后赶到这家银行处理。 接到报警后,太仓市公安局就此事进行了刑事立案。围绕赔偿问题,张先生多次与银行协商赔款,一直没有得到满意答复,于是将银行诉至法院。太仓市法院经审理认为,银行对储户存款具有安全保障的法定义务,且负有识别伪卡的安全管理义务,现在该案的涉案银行借记卡被他人复制,并使用该复制卡实施了盗刷消费行为,在银行未能提供足够证据来证明张先生没有妥善保管借记卡,从而导致该卡内的数据信息及密码被泄露使用的情况下,银行应对由此造成的伪卡交易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据此,法院依法判令银行赔偿张先生的全部损失。 文/本报记者 程婕 供图/视觉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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