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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千万存款 标会女会首获刑4年半

2016-04-13 07:19:08 陈立烽 曾昭辉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长汀4月12日电 (陈立烽曾昭辉)女子谢某发起五盘民间标会,吸纳资金千万元,不料,部分中标会员不交本金和利息,且谢某资金链断裂,致20余名会员损失262.26万元。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12日披露,该院一审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谢某有期徒刑4年半,并处罚金20万元。

2012年2月至2014年5月间,被告人谢某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互助会”的名义,通过亲友“口口相传”等方式,在长汀县城先后组织5盘民间标会,被告人谢某作为“会首”取得其他会员缴纳的首期会金,不需要支付“会息”,次期起由会员以暗标“会息”的方式转会,标息最高者中标,从被告人谢某处取得会金和会员缴纳的高额“会息”。

2014年4月份,被告人谢某无法继续向中标会员足额支付会款,导致所起的五盘标会被迫解散。被告人谢某通过该五盘民间标会,非法吸收70余名社会不特定人员的存款共计1193.5万元,造成20余名会员损失共计262.26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193.5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其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从轻处罚。其积极清偿部分债务,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遂作出前述判决。

法官提醒:广大市民不要参与民间标会,天上不会掉馅饼,任何承诺“高息”、“高额回报”的项目都不可信,面对高额利息诱惑,应当保持理性,不要掉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的陷阱。同时,组织标会的人员不要抱着投机心理向公众吸收存款,稍有不慎触犯刑法,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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