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盘点新税政下海淘须知常识 卖家“包税”营销或有猫腻

2016-04-13 07:20:29 吴涛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赵舒文  
分享到:

中新网北京4月13日电(吴涛)“出境购物买一元钱的东西也交税”、“把商品扔掉损失也比交税少”……随着跨境电商新税政的实施,一时间网络上各种传言纷起。对于在海外购买物品的新税收政策究竟该如何理解?中新网(微信公众号:cns2012)记者为您梳理解读。

8日,跨境电商新政已实施,但从网友反馈的信息来看,一些消费者对此仍不了解,尤其是个人海淘和出境购物方面。针对这种情况,中新网梳理了相关规定:个人出境购物仍按照原来的政策执行,免税交易额上限保持5000元不变;境内居民与海外朋友的个人快件因不属于跨境电商范畴,按规定执行原来的政策,适用税费50元以下减免政策。个人在跨境电商平台购物则执行新政,限额内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在税收新政实施的同时,有些电商平台实行了“免税”政策。对此,有业内人士透露,其商品最终价或已经加税进去。

跨境电商平台购物:限额内可享7折税政 没“免征额”优惠

此次实施的跨境电商新政规定,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按进口环节征增值税、消费税。个人年度交易限制为20000元,单次交易限制为2000元,限额内关税税率暂设为0%,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同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不再设免征额。

跨境电商通道下购物无论通过哪种方式是否都会累计进个人年度20000元的交易额限制?对此,考拉相关负责人对中新网表示,海外直邮模式应按照新政计入统计;保税模式下尚不清楚。不过上述负责人同时强调,“税改政策适用保税模式和海外直邮这两种模式,他们都需要通过海关的三单合一。”

据跨境电商新政规定,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购买人(订购人)的身份信息应进行认证;未进行认证的,购买人(订购人)身份信息应与付款人一致。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可作为代收代缴(税费)义务人。

天猫国际上述店铺负责人对中新网表示:“无论是直邮模式还是保税模式,个人海淘都统计消费额度,超额则需全额交税。”

个人出国购物进境:自用商品总价值5000元及以下免税

在跨境电商新政实施的同时,出境购物的消费者也陷入了迷惘:究竟什么情况入境时才免税?

据相关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合理数量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及以下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但,个人入境携带物品是否为个人自用、数量是否合理需由海关判断确认。所以,并非个人携带物品总价值低于5000元或以下即可免税。

同时,按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信息,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具体按照自4月8日起实施的新的行邮税税目税率征收。

个人跨境包裹快件:适用税费50元以下减免政策

还有一种情况,境内居民与海外朋友的个人快件因不属于跨境电商范畴,按规定,执行原来的政策,适用税费50元以下减免政策。本次行邮税政策调整,只涉及行邮税的税目和税率,邮递物品50元免征税额的规定并没有变化。

4月8日起实施的行邮税政策由原来的4档调整为3档,税率分别为15%、30%、60%。不同种类的商品则执行不同档的行邮税。15%这档税率,商品包括计算机、照相机、食品、饮料、玩具、游戏品等;30%这档税率,商品则包含衣服、自行车、摄像机等;60%这档,商品包括眼影、香水、高档手表等。

而消费者从跨境电商平台购买商品,则不能再享受“50元免征税额”的优惠政策。即,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则取消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的免征税额。

跨境电商平台执行新税政规则不一:卖家“包税”营销有猫腻

中新网梳理显示,目前国内消费者主流的海淘方式是通过跨境电商平台购买商品。

通过国内跨境电商平台进行海淘又有细分。据了解,目前国内跨境电商基本分为两种模式:跨境直邮和保税备货。跨境直邮模式为消费者下单后,商家负责采购、打包清关,送至客户手中;保税备货即先将货物屯在保税区,消费者下单之后再送至客户。

直邮模式的跨境电商又分为C2C(个人对个人)和M2C(生产厂家或企业对个人)两种情形。目前一般C2C模式下,平台对外宣传为费用由平台入驻的“买手”承担,消费者不需要交纳关税等。如洋码头上就存在这种模式,平台上也入驻了大量“买手”。

直邮模式的跨境电商的M2C模式税费由谁承担,目前国内跨境电商平台对此描述不尽相同。举例说明,京东全球购部分业务和天猫国际大部分业务为这种情况。据京东全球购的描述,消费者最终交易价由商品价格、行邮税和国内费用组成。

天猫国际上,部分商品显示收进口税,但也有部分商品显示卖家承担进口税。天猫国际某店铺客服对中新网表示,税费多少是由天猫国际计算得出的。“显示卖家承担进口税的商品,很可能卖家已经把税费加进商品价格上了,毕竟跨境电商新政实施,50元以下的税费减免额已经消失了,都需要交税。”

天猫国际对商品价格的统一的诠释为“到手价=商品成交价 税费 运费”。

除了海外直邮,跨境电商还有一种模式为保税模式,这种情况下消费者需交纳商品增值税。如价值500元的一罐奶粉,消费者还需交纳59.5元的税费。

有分析认为,跨境电商税收新政实施后,部分该类平台执行的“包税”政策,只是平台自己的决策,或并非长久之计。

当然,上述商品均包含于“正面清单”内(7日晚间,财政部等11个部门公布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即被称之为的“正面清单”)。

据了解,只有清单上的商品按照跨境电商新政来执行,清单之外商品仍执行一般贸易税收政策或行邮税政策。(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