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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评估中国法院信息化:法院与公众实现微距离

2016-04-12 12:19:23 吴合琴 张尼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孙劲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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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北京4月12日电(吴合琴张尼)12日上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在北京发布《中国法院信息化第三方评估报告》,对中国法院的信息化进展、成效及应用进行了第三方评估。评估报告显示,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创新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节约了司法成本,实现了法院与公众的“微”距离。

开启“互联网 打击老赖”新型执行模式

评估结果显示,以互联互通为主要特征的人民法院信息化2.0版已基本建成,信息化在服务民众、提升审判质效、强化司法执行、推动司法公开、助力司法改革、推进大数据应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各地法院涌现出各具特色的法院信息化服务样本,为审判执行服务,基本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如深圳中院首创的鹰眼查控网,迅速开启了法院“互联网打击老赖”的新型执行模式,目前已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评估报告认为,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全国法院开辟了司法为民的新领域和新窗口,有助于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

“流动法庭车”将法律服务送到家门口

评估报告显示,法院通过信息化建设,将“法律服务送到家门口”。随着法院信息化水平的逐渐提升,各级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采取打造流动法庭车方式等,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流动法庭车是法院专门为法庭定制的巡回审判用车,其本质上是一个具有移动性、配有高科技装备的数字法庭,目的是方便边远地区公众诉讼、就地开庭审理、调解邻里纠纷、接受法律咨询、开展法制宣传。流动法庭车极大地拓展了法庭工作空间,延伸了司法治理的杠杆。 

开辟沟通新渠道 实现法院与公众“微”距离

评估报告认为,法院信息化建设缩短了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

新媒体是近年来法院创新公众沟通的新方式和新渠道。各地法院利用手机APP、微博、微信、微视等新媒体即时互动、实时参与的优势,使当事人和法院之间实现即时互动,按需获取信息,随时参与沟通。

报告称,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创新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节约了司法成本,人民群众可以更加真切地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实现法院与公众“微”距离。

呼吁加强法院信息化人才队伍

记者通过梳理发现,评估报告将信息化队伍建设给予大篇幅介绍。评估报告指出,从全国范围来看,各级人民法院虽然建成了一支信息化队伍,但人才队伍建设仍然存在短板,不能满足信息时代审判业务发展需要。一些法院信息化建设人才匮乏,不能适应法院信息化、大数据时代的要求。

为此,评估报告建议法院要培养一支专业技术和司法业务都精通的队伍,使技术和业务最大限度地实现融合。

对于法院信息化的人才队伍培养,报告建议,要注重从具备一定法律知识、了解审判执行业务又精通信息技术的人员中选择优秀人才,充实到信息化管理和技术人才队伍中;又要打通人才交流渠道,鼓励在各类科研院所、知名企业中任职的优秀人才到法院从事信息化工作,还要加强信息化管理,加大技术人才与法院审判执行业务部门的联系,使其了解审判执行业务,熟知法院业务部门的实际需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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