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郝少颖)《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今年2月1日实施后有了第一批上榜者。上周五,中航协发布了首批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有3名旅客被列入记录,记录期限分别为1年和2年。 3名旅客进“黑名单” 据了解,首批被记入“黑名单”的3名旅客,均在搭乘民航班机出行时发生了不文明行为,并受到了公安机关的处理。其中,旅客乔某在飞机下降阶段违规使用平板电脑,且不听从机组人员多次劝阻,公安机关对其行政罚款200元。另一名旅客邓某在安检时被查出随身携带的挎包中有牛奶,邓某拒不执行安检规定并将牛奶砸向工作人员和安检X光机,公安机关对其作出了拘留10日的处理。此外,旅客高某因不满所乘航班延误,将航空公司处理旅客安置问题的工作人员推倒在地,造成现场秩序混乱,公安机关对其行政罚款200元。 《办法》指出,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主要分为十类,即堵塞、强占、冲击值机柜台、安检通道及登机口(通道)的;违反规定进入机坪、跑道和滑行道的;强行登(占)、拦截航空器的;对民航工作人员实施人身攻击或威胁实施此类攻击的;强行冲击驾驶舱、擅自打开应急舱门的;故意损坏机场、航空器内设施设备的;违反客舱安全规定,拒不执行机组人员指令的;在机场、航空器内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妨碍民航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或者煽动旅客妨碍民航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以及其他扰乱航空运输秩序的不当行为。 旅客有异议可申诉 《办法》明确,中航协将定期从民航局获取不文明行为旅客信息,记录信息保存期限为1年至2年,自信息核实之日起计算。中航协对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向航空公司、中航信等单位告知记录信息。 被列入不文明行为记录的旅客如对记录有异议,可向中航协提出申诉,中航协自收到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诉人作出答复。异议处理期间,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的管理不受影响。 中航协表示,《办法》自实施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今年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谈及该办法时都纷纷点赞,认为该办法的出台不仅能规范市场秩序,维护航空运输安全,同时也能起到很好的预防和震慑作用。此次首批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的发布,标志着该项工作真正进入常态化实操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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