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跨境电商税收新政今起实施 税负成本怎么消化

2016-04-08 17:08:53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李霖   我来说两句

“正面清单”昨晚公布

昨晚,财政部网站公布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这意味着“跨境电商税改”的最后一只靴子正式落地。记者看到,清单内共有1142种商品,跨境爆款的配方奶粉、维生素、冷藏龙虾、化妆品、香水、尿不湿、马桶圈、电子相机、电饭煲等均在列。

记者了解到,该“正面清单”的公布,大大降低了跨境电商产品进口通关的难度,提高了进口通关效率。

此外,零售人士表示,正面清单明确了跨境电商的可营业品种,这就从品类上对一般贸易的实体零售有所区分,利于零售业的发展。(记者薛松、杜萌)

新闻背景

跨境电商征税变化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宣布自4月8日起,我国将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企业对消费者,即B2C)进口税收政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例如:消费税税率为30%、单价为100元的进口羽毛球,运费为0的计税公式如下:

关税=0元

消费税=100/(1-0.3)×0.3=42.86元

增值税=(100+42.86)×0.17=24.29元

应缴纳的综合税=(42.85+24.29)×0.7=47.49元

新税收政策规定,运费将计入完税价格,消费税税率为30%、单价为100元的进口羽毛球,运费为6元的计税公式如下:

关税=0元

消费税=(100+6)/(1-0.3)×0.3=45.43元

增值税=(100+6+45.43)×0.17=25.74元

综合税=(45.43+25.74)×0.7=49.82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