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面清单”昨晚公布 昨晚,财政部网站公布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这意味着“跨境电商税改”的最后一只靴子正式落地。记者看到,清单内共有1142种商品,跨境爆款的配方奶粉、维生素、冷藏龙虾、化妆品、香水、尿不湿、马桶圈、电子相机、电饭煲等均在列。 记者了解到,该“正面清单”的公布,大大降低了跨境电商产品进口通关的难度,提高了进口通关效率。 此外,零售人士表示,正面清单明确了跨境电商的可营业品种,这就从品类上对一般贸易的实体零售有所区分,利于零售业的发展。(记者薛松、杜萌) 新闻背景 跨境电商征税变化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宣布自4月8日起,我国将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企业对消费者,即B2C)进口税收政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例如:消费税税率为30%、单价为100元的进口羽毛球,运费为0的计税公式如下: 关税=0元 消费税=100/(1-0.3)×0.3=42.86元 增值税=(100+42.86)×0.17=24.29元 应缴纳的综合税=(42.85+24.29)×0.7=47.49元 新税收政策规定,运费将计入完税价格,消费税税率为30%、单价为100元的进口羽毛球,运费为6元的计税公式如下: 关税=0元 消费税=(100+6)/(1-0.3)×0.3=45.43元 增值税=(100+6+45.43)×0.17=25.74元 综合税=(45.43+25.74)×0.7=49.8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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