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小妹)北京青年报记者昨日从市食药监局获悉,因为标注虚假生产日期,北京万全居食品公司被吊销了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对生产者处以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的处罚。据悉,这是全国首例因食品标签虚假问题被吊证,同时对当事人予以从业资格处罚的案件。 食品标签“早产”是指对产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出现标注的生产日期早于实际日期的情况。去年11月,北京市通州区食药监局根据案件线索举报,对位于通州区的北京万全居食品工贸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自2015年8月至11月,共销售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菜团子200包、枣窝头43包、菜心虾皮包子273包、猪肉白菜包子33包等。另在库房发现已标注或待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卤蛋96袋、素包子100个、猪肉白菜包子90个等共12个品种。 对该公司涉嫌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通州区食药监局迅速予以立案,并于今年3月依法作出了对企业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处罚决定,同时对企业原法定代表人作出了五年内禁止入行的处罚决定。据悉,这也是全国食药监部门依据新食品安全法作出的首例“吊证”和对当事人予以从业资格处罚的案件。 市食药监局法制处处长冀玮表示,该企业十余个品种长期存在着标签造假的违法行为,“这种行为本质上属于主观故意违法行为,丧失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基本底线,根本毫无诚信可言。”由于企业未能履行《食品安全法》中“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的基本主体责任,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因而处以“吊证”的严厉处罚。 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标签“早产”、食品经营企业将过期食品私换标签,是个屡禁不绝的老问题。冀玮说,“一方面是因为线索隐蔽、案件调查取证的难度大,导致企业存在侥幸心理之外,另一方面,由于这类食品够不上有毒有害,检测起来也往往合格,过去受法律法规限制,对此类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不足。”为此,市食药监局正在修订《北京市违法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简化举报奖励程序,鼓励社会各界积极举报“行业潜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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