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给侧改革助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2016-04-05 10:45:36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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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同志指出:“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建设美丽中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内容。”建设生态文明、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是关键。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一个紧要环节,则是推进供给侧改革。 建设生态文明关键在制度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具有“五全”特点。一是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全领域”覆盖,即覆盖所有国土、城乡、山水林田湖和各个行业。二是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全环节”管理,将山水林田湖视为一个整体,进行全流程管理,严防源头、严控过程,对造成环境污染后果的更要严惩。三是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全天候”推动,坚持全天24小时不间断行动以防止晚上偷排等情况发生,坚持连续多年持续推动。四是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全手段”实施,即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市场和道德等手段推动。五是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全社会”行动,让政府、企业、公众等各个主体共同行动起来。 “全领域”覆盖需要通过全国统一的生态文明制度特别是统一的治理体制进行协调,以避免出现东部污染向中西部转移、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陆地污染向水体转移、工业污染向农业转移等情况。“全环节”管理需要从源头、过程、结果三个基本环节设计生态文明制度,存量生态环境问题重在结果环节的治理,增量生态环境问题重在源头、过程环节的治理,要将三个基本环节的治理制度有机衔接起来,以形成最好的整体治理效果。“全天候”推动需要在生态文明制度设计上考虑特殊时段,如夜间、放假期间、经济高增长期间的制度漏洞和制度有效性问题,以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效果。“全手段”实施就是要运用所有制度手段,如法律法规、标准、行政管理、总量控制、市场交易等制度来建设生态文明,同时要形成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道德风尚、思想观念等。 这里尤其要强调,建设生态文明需要强化“全社会”行动的制度保障。个人、企业、政府部门既是能源资源的消耗者和污染物的排放者,也是生态文明的建设者。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外部性,排放者损害了社会效益,但个人收益却很大;建设者增加了社会效益,但个人收益却很小。这正是当下生态文明建设的难点所在。解决这一问题,需要通过科学的制度设计使各个主体的付出与回报对称、损害与惩罚对称、责权利对称,并承担其应有职责。政府主要是制定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标准,开展试点,提供公共服务;企业应努力提高效率,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社会组织应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文明建设活动;公众应树立生态文明意识,尽量减少能源资源消耗,减少浪费,控制污染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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