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4日电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消息,针对近日媒体报道的上海公安部门破获1.7万罐冒牌乳粉案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在第一时间责成上海市食药局立即向有关公安部门了解案件情况,并协助公安机关追查涉案冒牌产品流向,控制风险。国务院食安办已派员赴上海实地督查,并要求相关省份彻查乳粉流向,严惩冒牌乳粉等欺诈行为,确保婴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 经初步了解,上海公安部门已经对查获的假冒乳粉进行了产品检验,产品符合国家标准,不存在安全风险。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婴幼儿乳粉销售者和网络食品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确保销售的乳粉质量安全。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在网上购买婴儿乳粉,警惕不法分子冒牌欺诈行为。欢迎广大消费者对销售假冒乳粉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对破获食品违法案件有功的举报者,执法部门将依法给予奖励。 |
相关阅读:
- [ 04-03]农业部新规遏制往牛奶中掺加奶粉 可举报不标注行为
- [ 04-02]复原乳鉴定新标实施 往牛奶中掺奶粉将得到遏制
- [ 04-02]1.7万罐假冒婴儿奶粉流入多地 上海6人被批捕
- [ 03-24]新西兰商人威胁在出口中国奶粉中投毒 被刑八年半
- [ 03-08]婴幼儿奶粉进口额增60% 两会代表屡为高奶价叫苦
- [ 01-28]“奶粉袭击华人事件”引当地愤慨 荷青年道歉被指没诚意
- [ 01-18]市民奶粉里吃出5毫米活虫 厂家称无法确定来源
- [ 01-16]悉尼3名亚裔家长网购奶粉被查封账户 怒告超市方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