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核安全,展现中国担当
2016-03-28 15:03:30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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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群 六年前的4月,首届核安全峰会在华盛顿举行,第一次将核安全列入各国领导人议事日程,拉开了国际社会共同应对核安全问题的序幕。六年后的今天,峰会重回华盛顿,聚焦加强国际核安全体系,期待圆满收官。 时间飞逝,初心不改。从华盛顿到首尔,从海牙回到华盛顿,峰会以加强核安全为目标,凝聚了国际社会的核安全共识,强化了现有核安全机制,提升了全球核安全水平,促进了各国在核安全领域合作。 如果把峰会置于当前和平与安全的大背景下,它是各国维护国际安全、促进世界和平、实现更好发展的组成部分。在全球化深入发展的今天,国际社会面临的核安全挑战不断增多:全世界核材料和核武器的存量巨大且较为分散,恐怖分子获取核材料和核武器的意愿和能力日益上升,各国核安全能力建设和政治意愿仍有待增强等。 维护核安全,首要责任在各国政府。多年来,中国政府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开展国际合作,在维护核安全方面迈出坚实步伐,成果有目共睹。 一是在国内层面,不断完善法律法规,筑牢安全屏障。中国已将核安全纳入国家总体安全体系,作为《国家安全法》重要组成部分,明确对核安全的战略定位。加快推进核安全领域“母法”《原子能法》《核安全法》立法进程,研究编制《核安保条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发布《核安全文化政策声明》。目前,《原子能法》已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中央国安委三大立法规划。 二是在双边层面,积极开展合作,共同应对核安全风险。自1982年以来,中国先后同美国、俄罗斯、法国、英国、德国、巴西、罗马尼亚、日本等20多国签订双边核能合作协定,开展核安全、核应急交流与合作。同美合作在华建设国家核安全示范中心并在峰会前落成,为亚太乃至全球核安全技术交流与培训提供重要平台。 三是在多边层面,履行国际义务,确保国际规则有效遵守。中国已批准《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等核安全领域所有国际法律文书,积极履行有关国际义务。严格履行联合国安理会第1540号、1887号决议义务,防范非法获取核及其他放射性材料行为。 四是支持国际原子能机构在核安全国际合作中发挥核心作用,双方在核安全领域开展卓有成效的合作。每年与机构合作在华举办培训班、研讨班,通过技术演示与人员培训等方式,向有关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仅2014年至2015年就累计培训学员100余人次。积极向机构核安全基金捐款,截至2015年捐款总额达110万美元。多次捐赠核安全设备,派遣专家为成员国提供核安保技术服务。在机构框架内协助加纳改造其高浓铀微堆并取得积极进展。 加强核安全是人类共同的事业。中国将继续与世界各国一道,努力塑造和完善国际核安全体系,不断推进国际核安全交流合作,为维护核安全作出应有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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