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驾照自学直考实施在即 违规上路练车将被查处

2016-03-24 06:57:12 袁国礼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京华时报讯(记者袁国礼)4月1日起,全国16个城市将试行驾照自学直考,公安部交管局昨天召开视频会议,通报了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实施准备情况,要求16个城市做好准备工作,要依法查处违反规定上路练车行为。

据了解,从今年4月1日起,驾照自学直考试点将正式启动,同时各项考证领证服务新举措全面施行。公安部交管局表示,试点自学直考、自主报考是此次驾考制度改革的热点、焦点和难点。承担自学直考试点任务的16个城市,要确保调整业务流程、设定训练路线、设置标志标识、制作印制牌证、完善执法制度等准备工作就绪。依法查处违反规定上路练车行为,保证练车路段的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对自学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要依法调查、依法处理,积极协助理赔。开展跟踪评估,总结试点效果,及时发现问题,做好宣传引导。4月1日前,试点地市要完成全要素演练和测试,确保驾考制度改革启动当天学车专用标识能够依法发放,自学人员可以上路练车。承担自主报考试点任务的28个城市要加快互联网自主报考平台应用,非试点地市也要列出时间表,加快平台建设应用,争取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实现自主报考,培训和报考彻底分离。

公安部交管局要求各地增加考试供给,积极推行使用社会考场,增加专兼职和社会考试员,向县级下放延伸考试业务,解决考试供给不足、群众往返不便等问题。选用社会考场要全程接受社会监督,避免变相审批、暗箱操作。

对考试,公安部交管局要求落实随机安排考试,杜绝人为干扰,实现考试全程公开。完善音视频、指纹认证、人像识别等监管手段,推广使用全国统一的考试评判和监管系统,严格考试过程事后倒查。要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凡是违规违法考试发证的,既从严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相关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