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湖北8干部为顺利赴港澳旅游 虚报身份为“非党员”

2016-03-21 11:30:04 杨宏斌 来源:湖北日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8名党员干部为能顺利赴港澳旅游,竟然虚报身份,将政治面貌填为“非党员”,工作单位填为“个体户”或“无业”,旅游费用也由公家报销。后来,8人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昨日,省纪委发布第20期“每周一案哪些红线不能踩”,讲述和剖析了此案。

本期讲述,去年8月,某市一个镇政府的王某某等8名党员干部为能顺利赴港澳旅游,在填写的“公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上,隐瞒真实情况,将政治面貌填为“非党员”,工作单位填的是“个体户”或“无业”,经审查通过后与旅行社签订了港澳5日游的旅游合同。港澳游结束后,8人将旅游费用在镇财政报销。

省纪委剖析此案时指出,8名党员干部虚报身份赴港澳旅游的行为,违反了党的组织纪律,严重违反了八项规定精神,严重损害了党风政风和国家形象,应定性为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的行为。所以,该市纪委责令该镇党委、政府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追缴全部外出旅游人员的所有违纪款项,全部上缴国库;给予王某某等8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省纪委指出,长期以来,公款旅游陋习甚深,特别是一些地方和单位把公款旅游看作是一种理所当然的“待遇”,在处理公款旅游问题上态度“暧昧”,致使一些违纪违规者想方设法“穿马甲”,明目张胆“踩红线”,甚至视党纪法规如无物。对这类问题必须高度警惕,继续出重拳、严查处,一寸不让,坚决防止问题反弹。(记者杨宏斌)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