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名党员干部为能顺利赴港澳旅游,竟然虚报身份,将政治面貌填为“非党员”,工作单位填为“个体户”或“无业”,旅游费用也由公家报销。后来,8人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昨日,省纪委发布第20期“每周一案哪些红线不能踩”,讲述和剖析了此案。 本期讲述,去年8月,某市一个镇政府的王某某等8名党员干部为能顺利赴港澳旅游,在填写的“公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上,隐瞒真实情况,将政治面貌填为“非党员”,工作单位填的是“个体户”或“无业”,经审查通过后与旅行社签订了港澳5日游的旅游合同。港澳游结束后,8人将旅游费用在镇财政报销。 省纪委剖析此案时指出,8名党员干部虚报身份赴港澳旅游的行为,违反了党的组织纪律,严重违反了八项规定精神,严重损害了党风政风和国家形象,应定性为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的行为。所以,该市纪委责令该镇党委、政府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追缴全部外出旅游人员的所有违纪款项,全部上缴国库;给予王某某等8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省纪委指出,长期以来,公款旅游陋习甚深,特别是一些地方和单位把公款旅游看作是一种理所当然的“待遇”,在处理公款旅游问题上态度“暧昧”,致使一些违纪违规者想方设法“穿马甲”,明目张胆“踩红线”,甚至视党纪法规如无物。对这类问题必须高度警惕,继续出重拳、严查处,一寸不让,坚决防止问题反弹。(记者杨宏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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