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上亿元疫苗未冷藏流入18个省份 河南正全力排查

2016-03-19 18:43:39 李晓敏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警方抓捕庞某卫现场山东警方供图

核心提示|昨天,一则“上亿元疫苗未冷藏流入18个省份”的消息搅乱了众多家长的心。许多读者给记者打来电话,不停地咨询着疫苗的相关问题。

昨天下午,记者从河南省食药监局了解到,目前,河南省高度关注此事,虽然省食药监局稽查处暂时还没接到山东发来的协查通知。不过,他们已经主动和山东食药监局取得联系,寻求更多线索,以便做好排查工作。

他们表示,目前,河南省食药监局已经安排全省相关部门进行全力排查,如有情况会第一时间向社会通报。

河南:全省18市全力排查

事件的最初来源于澎湃新闻的一则新闻。

这则新闻说,2016年3月11日,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翟金亮说,2010年以来,曾是菏泽市牡丹人民医院医生的庞某卫与其医科学校毕业的女儿孙某,从上线疫苗批发企业人员及其他非法经营者处非法购进25种儿童、成人用二类疫苗,未经严格冷链存储和运输销往全国18个省市,涉案金额达5.7亿元。

据济南警方介绍,庞某卫所贩卖疫苗虽然是正规疫苗生产厂家生产的,但其未按规定进行冷链存储和运输,部分属于临期疫苗,流通过程中存在过期、变质的风险。

3月15日,济南市食药监局稽查支队支队长郝永刚表示,已向全国20个地级市发出协查函,核实疫苗流向和使用单位。

报道显示,这18个省份中包括河南。

河南情况如何?昨天下午,河南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大河报记者,目前省食药监局暂时还没接到山东发来的协查通知,但是,该局已经主动和山东食药监局取得联系,希望山东食药监局提供更多线索,以便做好排查工作。同时,省食药监局已经安排全省18市的相关部门进行全力排查,如有情况会第一时间向社会通报。

据央视报道,食药监总局发言人昨晚表示,已责成山东省食药监会同公安和卫生计生部门,立即查清疫苗来源和流向。尚未使用的立即查扣;已接种的速查情况并进行评估;对生产经营企业及从其购入产品的经营、使用单位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疑问:疫苗为何能自由采购?

对于众多家长来说,却早已坐不住了。

为什么有的疫苗是从疾控部门进,而有的是从市场上自由采购?难得不是由疾控部门统一配送吗?面对疫苗,众多家长发出一连串疑问。

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相关负责人说,疫苗分为一类和二类。通俗地讲,一类疫苗是对儿童免费接种的,其他人群自愿自费接种的其他疫苗属于二类疫苗。同一种疫苗接种对象不一样,那么所属的种类就不一样,比如给儿童接种的乙肝、流脑等属于一类,但是,虽然同样是这些疫苗,如果是给成人接种,那就属于二类了。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一种疫苗既有一类疫苗也有二类疫苗,比如同样是脊灰疫苗,糖丸属于一类疫苗,而灭活针剂那个剂型就是二类疫苗。

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一类疫苗是政府出钱,由疾控部门统一免费逐级配发的。二类疫苗则是对市场开放的,疫苗接种单位可以从疾控部门进,也可以从疫苗企业或疫苗批发企业采购。

这位负责人介绍,因为疫苗是一种生物制剂,要保持其免疫活性,一般要求较低温度运输和保存(一般是2℃~8℃),如果超过了这个温度,则有可能造成免疫效果降低,进而达不到免疫的作用。提醒:发现自己接种的疫苗有问题,可向当地食药监部门反映

那么,如果万一接种了这些未经冷藏的疫苗怎么办?

在北京大学医学部免疫学系副主任王月丹看来,庞某卫这样贩卖疫苗等于是在“杀人”。

王月丹表示,接种未经2℃~8℃存储冷链运输的疫苗或过期疫苗,首要风险是无效免疫,例如狂犬病这类致命性传染病,本可通过接种疫苗免疫来避免死亡,但接种问题疫苗导致免疫无效,接种者可能会感染发病死亡。

相关专家提醒,如果老百姓发现自己接种的疫苗有问题,可以向当地食药监部门反映。(记者李晓敏)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