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旬女子扬言炸地铁,当庭被判8个月 摄/记者 林晖 因乘坐地铁被挤倒,王某迁怒于地铁公司,竟在地铁西单站拨打了地铁服务热线,谎称要炸建国门地铁,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今天上午,王某因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在西城法院受审。法庭上,王某表示认罪。法院当庭宣判,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8个月。王某表示不上诉。 供述 五旬女子扬言炸地铁 受审称醉酒胡说 53岁的女子王某无业。 据检方指控,2015年10月30日10时24分,王某在西城区地铁西单站,使用手机拨打地铁服务热线,编造“炸地铁,建国门地铁”内容的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上午9时30分,身材矮小、留着短发、穿着一件长长的灰色棉袄的王某被法警带上法庭。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由于王某的文化程度偏低,对于一些法言法语,法官需要反复解释她才能听懂。 法庭上,王某一方面认罪,一方面又坚决不承认自己说过要炸地铁。王某说,她当天和丈夫张某在西单地铁,因为喝了一斤酒,她被丈夫架着,后来突然被四五个小伙子挤倒了,看到地铁站贴有96165的电话,她便用手机拨通了该电话。她说她没说过要“炸地铁”,她也不知道建国门地铁,“我第一次来法院,不清楚什么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我这个人不说假话。我当时就骂了一句,你看我死了咋办?” 王某说她是第一次坐地铁,头有点晕,被撞倒后她的腿受伤了,所以非常生气,“我本来就是残疾人,头部有伤,我就打了地铁电话问他们管不管我的腿,到现在还没有好。” 法庭当庭播放了王某拨打地铁热线的录音,在10秒的录音里,王某只说了一句话“炸地铁,炸建国门地铁”,随后关机。 “我认错了,我是喝醉酒胡说八道的,我一个老太太我也炸不动地铁,请法官看着办呗!”王某的回答引起旁听席一阵大笑。 法官表示,醉酒的人犯了错也要承担刑事责任,喝酒不是免责的理由。 据接听热线的地铁工作人员刘某证言,当日10点24分,她接听了王某打来的电话,对方说要炸建国门地铁,一共有10秒钟。 据了解,当日18时54分,刑侦支队接到地铁通知,有一群众打电话称要炸地铁。此后,警方出动了1140名警力对地铁沿线进行排查,并组成了重案组进行连夜侦查,于次日将王某抓获。 最后陈述阶段,王某承认自己当时说了炸地铁。 法庭当庭宣判,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8个月。王某当庭表示不上诉,走时还高声表示:“谢谢法官,再见!” 延伸采访 编造虚假恐怖信息 50岁年龄层占3成 《法制晚报》记者梳理了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开的判决,发现从2014年至今,共有24名被告人因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被法院判刑。其中,50岁年龄层的被告人较多,占比超三成。20至19岁的年轻人有6位,占比25%。60岁以上的有4位%。大多数人为男性,超过八成。 此外,被告人主要通过报警和拨打市政府便民热线传播编造的虚假信息,分别占到42%和25%;内容大部分为谎称要引爆目标,占8成;常涉及到受威胁的地点包括公交、机场。其中天安门被提到7次,占比近3成。 从所判的刑期来看,大部分犯罪分子都受到了刑事处罚,判刑一年及一年以上的有6人,一年以下的有12人,占总人数的一半。 专家说案 无论有多大委屈 有些“玩笑”不能开 仅仅因坐地铁时被挤倒,王某就扬言要炸地铁,是出于什么心理?为什么在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被告人中,50岁年龄的人涉案最多,为此,《法制晚报》记者邀请了中国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专家李玫瑾为此做解读。 李玫瑾分析,50多岁的人占到多数,与他们的生活状况有关。“中年到老年的阶段,处于更年期,有些人到了退休的年龄,生活中没有了工作的压力,比较闲,又因为之前在事业上不成功,生活过得不舒心,往往用一些极端的方式引起关注。” 李玫瑾认为,像王某这类人,一般处于社会底层,在平时生活当中又缺少法律知识和自我心理的健康疏导,遇到事情容易激进,就以简单的报复来宣泄自己的不满,这些人事后都会很后悔。 李玫瑾表示,人一生都会遇到挫折,一定要正确对待,违法与不违法取决于自我的心理调节和认识,“不管你有多大的委屈,在社会上有些‘玩笑’是不能开的,因为你的一句话,可能使很多人出行遇到麻烦,警察需要出动大量警力排查,会给社会带来非常多的危害。” 文/记者 唐李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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