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2016-03-18 08:11:12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
分享到:
|
第二十篇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保障“十三五”规划有效实施,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更好履行各级政府职责,最大程度地激发各类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形成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强大合力。 第七十九章 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各级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领导能力和水平,为实现“十三五”规划提供坚强保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调动各级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带领群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全面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民族、宗教、侨务等政策,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共识和力量,推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八十章 形成规划实施合力 明确政府主体责任,科学制定政策和配置公共资源,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推动规划顺利实施。 第一节 加强规划协调管理 加强统筹管理和衔接协调,形成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统领,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地方规划、年度计划等为支撑的发展规划体系。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组织编制一批国家级专项规划特别是重点专项规划,细化落实本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任务。地方规划要做好发展战略、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项目与国家规划的衔接,切实贯彻落实国家规划的统一部署。加快出台发展规划法。 第二节 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评估工作,把监测评估结果作为改进政府工作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依法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规划实施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以及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和重要改革任务,要明确责任主体、实施进度要求,确保如期完成。对纳入本规划的重大工程项目,要简化审批核准程序,优先保障规划选址、土地供应和融资安排。发挥审计机关对推进规划实施的审计监督作用。密切关注形势变化和风险演化,坚持守住底线,做好应对困难复杂局面准备。需要对本规划进行调整时,由国务院提出调整方案,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第三节 强化财力保障 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在明晰各级政府支出责任的基础上,强化各级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要结合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财力可能,合理安排支出规模和结构。加快政府投资立法。 第四节 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性 本规划提出的预期性指标和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等任务,主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实现。要激发全国各族人民参与规划实施、建设祖国的主人翁意识,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汇聚人民群众的力量和智慧,形成全体人民群策群力、共建共享的生动局面。 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前景光明,任务繁重。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万众一心、艰苦奋斗,共同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 |
相关阅读:
- [ 03-18]“十三五”将这样改变中国
- [ 03-18]十三五规划纲要全文播发 创新驱动首亮五年规划
- [ 03-17]孟建柱: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 [ 03-17]“十三五”规划绘制宏图 代表委员建言发展新经济激活新引擎
- [ 03-17]奋力谱写“十三五”发展新篇章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