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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码监管 防止国资流失细则将出

2016-03-16 07:36:55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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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错 防范流失不意味着捆手脚

“目前国家层面酝酿出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相关政策,恰恰表明国家对于这个问题的重视。”全国政协委员、东方电气集团董事长王计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相比正在进行的国有企业改革进程,国资流失也成为隐藏在改革中的一个毒瘤,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管,完全可能会造成本轮改革的倒退。

“我赞同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应该还国有企业真正的市场主体地位,而不能把国企当作‘车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移动原董事长奚国华在小组讨论中说。

和奚国华一样,很多国企老总感到困惑的是,在国有资产买卖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的边界不清晰。

“有的国企,把一些自己管不好的‘坏资产’‘烂资产’也抓在手上不敢卖,不敢盘活,一盘活就害怕别人告状说这是‘国有资产流失’。这个帽子可不小。”全国政协委员、银监会原主席刘明康说。

他透露,十几年前,他在任职中国光大集团有限总公司董事长时,曾经“流失”掉旗下70个企业中的65个。从保值增值的原则出发,按照市场规律,一些坏资产就必须卖掉,不能握在手上。

全国政协委员、中石化集团原董事长傅成玉也坦言,国企改革之所以慢,一部分原因在于大部分国有企业还在等待上级文件和指示。即使一些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允许的改革,也进行不下去。一是怕被说“抢跑”,二是怕被说用国有资产流失修补坏账,因此步子迈得谨小慎微。

一些代表委员表示,国家规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价格不能低于企业净资产。但有时候,公司的市值低于净资产,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将国有资产卖出,就有国有资产流失之嫌,但是如果按照账面价格卖,根本无人问津,久而久之这些坏资产也面临日益贬值、萎缩,反而给整个集团带来负债。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铜业集团公司董事长李保民表示,随着国企改革深入,对于国资流失方面应该制定更为明确的标准,特别是在改革中容易出现争议的环节,更要将政策细化下来,让国有企业管理层能够打消顾虑,这样才能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

多位代表委员指出,防范国资流失并不意味着绑住国有企业手脚。应该建立容错机制,更好地把国有企业放在市场竞争的公平环境中,为国企和国有经济搞活、放开,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生存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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