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聚焦民主党派建言献策)水土污染如何治?——农工党为破解环境问题建言献策

2016-03-03 15:43:34 于子茹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陈晖  
分享到:

新华网北京3月3日电(于子茹)作为以医药卫生、人口资源和生态环境为主要界别特色的参政党,农工党多年来持续关注水土污染问题,从中央到地方都开展了一系列深入调研,积极建言献策,为国家相关部门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提供了有力参考。

水污染,根在哪?土壤污染,如何治理?2015年,农工党针对水土污染问题作出了多项调研,再次为破解“疑难杂症”寻找答案。

水污染:呈现在江河湖海,根子仍在陆地

水污染已成为全中国的“心腹大患”。

受中共中央委托,2015年5月-6月,农工党中央以“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利用”为主题开展了大范围、多层次的考察调研活动。

“此次将‘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利用’作为大调研题目,目的是从‘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利用’的角度,助推‘京津冀一体化’国家战略,同时进一步贯彻落实和补充完善‘水十条’,并为即将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献计献策。”全国政协副主席、农工党中央常务副主席刘晓峰曾公开表示。

为摸清真实情况,调研组“一竿子插到底”,把大部分精力放在基层。2015年5、6月,农工党中央主席陈竺、刘晓峰率农工党中央调研组赴江苏、河北等地调研。

通过调研和研讨,调研组认为,水资源利用与水污染治理尚缺乏统筹有力的体制保障,是造成“九龙用水”和“九龙治水”局面的根本原因。主要表现为,水资源科学利用的顶层设计不足,中央和地方涉水事权划分不清,流域管理体制尚未建立,横向流域补偿机制难以落地,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监管力量较弱,涉水法律、政策和规划等难以得到有效实施。这些造成了水资源无序过度使用和水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恶性循环。

同时,调研发现水污染呈现在江河湖海,但根子仍在陆地上。农工党中央认为,水污染主要成因与我国产业结构不合理、发展方式欠科学密切相关。以太湖为例,据专家测算,如将太湖流域的畜禽养殖折算成“标准猪”,大约有600多万头,将产生相当于4000多万人的排污量,其污染负荷已远远超过太湖的水环境容量。

农工党中央对此建言,构筑国家水安全战略保障体系,关键还在于规划引导和制度建设。应发挥规划与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科学规划水资源合理有效利用,构筑权责清晰统一高效的水资源管理和水污染防治的行政法治一体化治理体制,依制管水,依法治水。

农工党中央还建议,加快推进跨行政区流域治理体制改革。将治水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密切结合,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的绿色化。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契机,逐步解决农村水安全问题。全面公开水环境保护信息,让公众和媒体成为水污染防治的“同盟军”和“主力军”。

土污染:应建立健全污染防治法规标准体系

作为以生态环境为主要关注面的参政党,日益严重的土壤污染问题,也在2015年被农工党特别关注。

土壤是构成生态系统的基本环境要素,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也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土壤环境保护事关广大人民群众“菜篮子”、“米袋子”和“水缸子”的安全,事关农产品质量和人体健康,事关子孙后代生存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但我国的土壤环境问题却不容乐观。在我国开展的首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显示,近五分之一耕地遭污染。

农工党中央组织专家对土壤污染防治问题开展了长期调研。调研发现,我国土壤环境保护总体还处于基础性调查及研究阶段,其整体状况不容乐观,部分地区的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尤其突出。对此,农工党中央向政府建言:

需提高公众对土壤污染防治的认识和参与度。“气十条”、“水十条”等,都是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污染治理行动计划。在此类重大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应充分体现简政放权、职能转变的改革要求,通过网络等多种渠道公开征求意见。

需尽快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法规标准体系,让土壤污染防治建立在法治的轨道上。关于土壤污染防治,我国目前没有专门性的法律法规,仅仅散见在有关的环境污染防治、农业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中。为确保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能够有法可依,应尽快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真正依法治理土壤污染。

需突出保护优先,科学管理,分类防控,建立良好土壤环境保护示范区。发达国家土壤环境管理经验表明,土壤环境保护、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的费用比例为1:10:100,加强土壤环境保护是土壤环境管理费用最低的方式。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