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9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网站报道,2012年10月1日香港南丫海难造成39人死亡,南丫IV号船长周志伟(59岁)去年2月经审讯后被裁定39项误杀罪不成立,但1项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成,判监9个月。他向法庭申请取回部分讼费遭驳回后,指裁决涉及两项重大及广泛重要的法律争拗,要求交付终审法院处理同被驳回。 高等法院29日颁下判词,周志伟指根据《刑事案件讼费条例》,若有关控罪的证据大量重复,但最终部分控罪不成立,是否可以排除相关讼费。判词解释有关证据是裁定被告罪成的主要材料。 周又提出裁定讼费时,应考虑控罪的严重性及数量,以及被告实际罪成之间的差异,判词解释有关证据有较大比重指向该39项误杀罪。 |
相关阅读:
- [ 02-28]3个月百具海狮伏尸海滩 或因人过度捕鱼缺食物
- [ 02-24]公共海滩私人定制留下“公平伤疤”
- [ 02-20]柳岩海滩练“烈日瑜伽” 金鸡独立显好身材
- [ 02-16]两条抹香鲸如东洋口港海滩搁浅死亡
- [ 02-16]抹香鲸搁浅江苏海滩
- [ 02-16]两条抹香鲸如东洋口港海滩搁浅死亡
- [ 02-15]两条抹香鲸江苏如东洋口港海滩搁浅死亡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